学术会议通知(2)

时间:2021-08-31

学术会议通知 篇5

南昌市医院协会、赣州市医院协会、各医院:

  为促进交流,提升医院信息化工作水平,助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研究,江西省医院协会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江西省研究型医院学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卫生信息技术专家委员会决定召开主题是“医疗信息区域共享”的“20xx年江西省医学信息学术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二、会议地点

  抚州市荣誉国际酒店

  地址:抚州临川区迎宾大道566号(近赣东大道)

  电话:(0794)8200000

  三、会议内容

  1.医院信息学术交流。

  2.成立数字医学杂志江西省通讯联络站。

  四、参会人员

  1.江西省医院协会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江西省研究型医院学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各医院分管信息工作的院领导、信息科(科教科)科长(主任)、工程技术人员和热心于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五、论文征集

  1.征文内容

  区域医疗业务协同、远程医疗与分级诊疗支持,医疗集团与医联体案例分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医疗与移动医疗的应用,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医疗体制改革对医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机遇、需求、特点、影响和挑战,医保异地结算以及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善医疗服务、就医流程、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方式方法与经验效果,以及数据库运维、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等进行学术交流。

  2.征文要求

  征文一律按交流要求格式撰写,文稿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论文必须有200-300字的'论文摘要。文章与摘要一律用Word文档四号宋体,A4纸张,建议用电子稿,投稿请一定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征文截止日期20xx年3月20日。稿件一经录用将予一定奖励,优秀稿件推荐给《中国数字医学》发表和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网络大会交流。

  六、会议安排

  1.报到:4月12日

  2.学术交流:4月13日

  3.参观考察:4月14日

  4.撤离:4月15日

  参加会议代表可获得江西省继续教育学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与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2.请参会代表于3月31日前填写回执(见附件)按以下联系方式回复。

  3.联系方式

  江西省医院协会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解放军第九四医院信息科 齐卫东 姜 峻

  联系电话:13970xxx823 18979xxxx528

  电子信箱:qike666@163.com

学术会议通知 篇6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医师协会拟定于20xx年4月6—8日在重庆市召开眼科医师分会第四次年会暨20xx年屈光性白内障手术新进展国际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术交流;

  (二)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

  (三)眼科医师分会全体委员会议;

  (四)文艺演出、文体活动。

二、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20xx年4月6日14:00—xx:00时;

  会议时间:20xx年4月7—8日。

三、会议地点

  重庆世纪金源大酒店(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二支路1号)。

四、参会人员

  全国各级医院从事眼科专业的医务人员、重庆市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全体委员。

五、参会注册

  (一)报名注册方式

  1、在线报名注册

  登录大会网站,点击“个人代表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缴纳注册费完成注册。在线未预定住房的参会代表,不保证会议住房。

  2、现场报名注册

  现场可缴纳现金或刷卡完成注册。

  (二)注册费用

  注册费400元/人。

  (三)注册说明

  交通及住宿费自理,回单位报销。

六、其他事项

  (一)成功注册参加会议者授予重庆市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陆分(凭身份证现场授予)。

  (二)联系人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

学术会议通知 篇7

  为了促进学会学术交流活动健康开展,确保学术活动的合规合法,提高学会工作效率,根据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活动发起方应认真审核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和活动议程,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违反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和相关规定。

  三、学术活动应遵循四川省药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满足学术活动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在学会业务范围内开展合理合规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四川省药学会的学术活动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负责管理。学会秘书处需严格学术活动的审核管理,及时办理学术活动申请方的申请,认真做好每次学术活动的归档立卷工作及学术活动的挂网宣传工作。

  五、申请开展学术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文件:

  1、学术活动申请方一般应为四川省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药学会理事单位或各市州药学会。学术活动申请方也可以是申请以四川省药学会名义组织或参与组织学术活动的其它发起单位。

  2、学术活动申请方应提前一周填写并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有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他学术活动申请方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表(见附件)。

  3、学术活动申请方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活动通知文稿供学会秘书长审核。活动通知文稿的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及活动议程等。

  4、学术活动申请方应在提交活动申请表与活动通知的同时,提交活动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学术活动申请方应承担经费使用的合规合法责任。

  六、学术活动结束后,学术活动申请方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在学术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学会秘书处提交学术活动简报及相关报道图片。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学术会议通知 篇8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师生的科研积极性,活跃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学校定于20xx年1月15日以前召开“20xx年度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评审程序

  1.本年度学术研讨会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统一安排,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

  2.各二级学院由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

  3.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负责审核与监督,受理申诉,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评奖要求和细则

  1.各二级学院根据自己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状况,确定本年度学术研讨会的主题。

  2.机关、后勤等部门的研讨论文按学科属性提交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安排研讨活动。

  3.学校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学生的学术研究论文提交其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组织研讨。

  4.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占提交论文人数的10%、15%、20%。各二级学院根据提交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按规定等次和名额评选出优秀论文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召开学术研讨会前,请将研讨会日程安排报科研处,以便有关人员参会交流。

  2.研讨会时间定为20xx年1月15日前以前,具体日期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3.研讨会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论文统计表、评审结果及研讨会总结材料加盖印章,于20xx年3月16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办公室,并附相应的电子版以及论文电子版(发送至xxx)。

  4.研讨会期间,科研处派人员对二级学院的学术研讨活动进行监督。

  5.各二级学院应收集整理本次研讨会的所有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xxx。

  科研处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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