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2)

时间:2021-08-31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总结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点评分析各市州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会议地点

  在省电信公司第二枢纽大楼3楼会议室(西宁市昆仑中路15号)设立主会场,在各市、自治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行委)设立分会场。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主会场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安全监管局、xx煤监局全体机关干部,西宁地区部分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二)市(州)和县(市、区、行委)分会场

  1、市(州)分会场:各市州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辖区各工业园区负责人,安全监管局全体机关干部,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

  与会人员范围比照主会场确定,各县(市、区、行委)分会场由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2、县(市、区、行委)分会场: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辖区各工业园区负责人,安全监管局全体机关干部,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

  3、木里煤田管理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的工业园区负责人,上述单位由属地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就近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4、会议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负责人、省安全监管局聘任的政风行风部分监督员列席,请省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  四、其他

  (一)请将参加省主会场会议的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自治州政府参加本地区分会场会议的分管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xxx4年7月31日12时前传真至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xx日报社、xx电视台和xx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会议情况。

  (三)请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安排省主会场并督促落实各地分会场。

  (四)请与会人员于8月1日下午14时50分前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带传真)

  附件: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xx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