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会议通知的格式及范文(2)

时间:2021-08-31

  批示性通知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xx周年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及有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主送:略

  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及有关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多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要结合贯彻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在走访慰问中认真听取老干部、老党员意见,重点解决好拖欠离休费、医药费问题和一些老干部、老党员的特殊困难。

  二、对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发放慰问金标准是:1x4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1x43年1月1日至1x4x年x月2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元。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解决。

  三、从xxx5年8月1日起,对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年龄不满70周龄的离休干部给予护理费补贴。标准是:地厅级离休干部(含享受待遇的)护理费补贴每人每月61元;其他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0元。增加的护理费补按原经费渠道列支。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xxx五年八月十五日

  指示性通知

  国务院关于今年下半年各级政府不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xxx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项重大改革顺利出台,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已见成效,社会总量平衡状况逐步改善。但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是市场物价上涨幅度过高,上半年全国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了1x.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了22.1%,通货膨胀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了保证我国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和不断完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提高认识,上下一心,同通货膨胀作斗争,把过高的物价涨幅降下来。为此,国务院决定。

  一、增加有效供给,增强平抑物价的手段。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抓好农业生产,抓好“菜篮子”工程,做好各类商品,特别是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收购、调运、储备、供应工作,要按照国务院批准下达的计划,并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补充库存,增加储备。

  二、下半年国务院不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上半年已经出台的,要严格控制其连锁反应。各级人民政府都要从大局出发,下半年一律不再出台新的地方性调价项目,对受此影响确有困难的行业,由地方财政适当给予补贴,以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三、各地不得再以各种地方建设基金的形式,在电力、铁路等行业搞价外加价,凡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加收的各种建设基金要立即停止执行。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下大力量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借改革之机搭车涨价、越权涨价、利用价格进行欺诈、谋取暴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取缔。

  五、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审,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制度,以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人心。

  六、要继续实行各级政府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责任制,把控制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每月向社会发布。当前,各级政府要继续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力争今年物价上涨幅度不超过去年实际水平,为xxx5年和今后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

  国 务 院

  xxx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