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议后,我市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务实高效、严谨细致的作风和措施,积极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组下沉兰州期间各项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转办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市城管委 迅速行动逐项落实
参加完市政府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议后,市城管委领导第一时间赶回单位,连夜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市城管委就贯彻落实市政府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保障环保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针对目前兰州市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占全省总量的40%以上、后续反映问题会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城管委上下要切实端正态度,第一时间领受任务,按照要求认真答复,依程序办理,按时限上报,坚决不能当儿戏、应付了事。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主要在晚上转办问题的情况,自觉适应晚上开会的常态性,积极发挥做好工作的主动性。
会议要求,各单位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问题后,严格按照《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规范上报材料的通知》要求,规范予以答复,认真填写相关附件。答复表述要清楚,依据要充分,支撑材料要齐全,做到客观真实,依法依规,切合实际,保质保量完成环保督察调阅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问题答复件经分管领导把关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公盖按时上报。
务必做到保障到位。相关处室要通知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直属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做好接受环保督察相关任务的准备,确保环保督察现场查看等工作顺利开展。
市工信委 对于接办交办件第一时间落实
12月5日上午,市工信委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学习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视频会议及栾克军市长讲话精神,并且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委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认认真真抓好落实。
对于接办的市政府交办件,要第一时间进行落实,严格按照模板标准和时限要求规范上报。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领域亲自把关,各处室结合处室职责对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出城入园、“十小”企业等环境保护方面有关资料进行补充完善,整理成册,以备调阅。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全委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市建设局 迅速行动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
根据市建设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紧急会议要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市节水办、市造价站、市热力总公司、市安质监站、市城建稽查执法局等单位立即行动,重点学习了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建设局紧急会议要求。
市建设局明确要求各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环保督察标准高、要求严、督察细、力度大、必须强化职责责任意识,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另外,行动上快速有效。按照市建设局要求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对转办件第一时间反应,全程跟踪推进,限时办结。近期,工作人员要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接到上级指令,快速及时处置并报送相关资料。
同时,工作上认真细致。建立资料、工作措施、问题三方面清单,做好转办交接各项记录,及时归档上报和留存。对转办件,按照规定标准,及时现场查验,做到准确及时答复,为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保障。
市轨道公司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公司环保工作
市轨道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主要领导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市提出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批示精神,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近期轨道交通工程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下一步,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企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公司环保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整改促进等方面工作。同时,落实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工区工地管控工作。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六个100%”工作,对轨道交通工程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环保措施摸排工作,对检查中不达标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
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保证整改落实及时到位,制定保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整改落实、信息报送等要求,对涉及轨道交通工程环保方面的问题,能第一时间得到整改,保证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