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助残日上的讲话(2)

时间:2021-08-31

  在全国助残日上的讲话【二】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尊敬的各位家长、来宾;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们好!

  每年全国助残日的到来,都牵动着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心。

  不知不觉,第xx个全国助残日又悄然来临。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成了我们扶残助残,关爱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此,我谨代表册亨县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的7名特教人承诺:我们为爱而工作,我们将会航到胜利的彼岸。

  同时代表48名天真、活泼、可爱的残疾同学以及他们的家属,对各位领导、来宾、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持续的关爱表示由衷的致谢!谢谢您们!

  特殊教育是全社会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当我们听到、了解、知道从这里走进社会的同学,能够自食其力、自谋生路,没有给家庭、给社会带来负担的时候;

  当我们培养的学生在县、州、省获奖的时候;

  当我们获得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授予的“先进集体”的时候;

  当我们编排、由这些残疾孩子表演的节目获得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残联联合表彰的时候;

  当这些孩子能通过写字来交流的时候;

  当这些孩子用手中的笔,描绘他们心中缤纷的世界和理想的时候;

  ……

  在册亨特教人的心里,交织着复杂的情感。

  因为,在其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与无奈,迷茫与困惑。

  在由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编委办、贵州省残联8大家联合的,并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黔府办发【xxxx】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从xxxx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年每生不低于600元”;“要按照师生比1:2.5-5.5的幅度核定教师编制”;“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应享有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并按月按时发放,在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后,仍然要保留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助津贴。在职称评定上要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中要适当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比例”。

  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州府办【xxxx】114号《黔西南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指出:“落实特殊教育教师15%的特教津贴,在优秀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这些优惠的特殊教育政策,给特殊教育带来了新的希望,给我们特教人带来了希望。

  我们有各级党委、政府作坚强的后盾,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无私关爱。

  我们坚信:这些“希望”终究会变成现实,册亨的特殊教育事业将更加辉煌!

  我们也坚信:无声世界里同样有精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