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训班上的讲话(2)

时间:2021-08-31

  在培训班上的讲话【2】

  同志们: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在经过两个多月精心筹备后,今天终于开班了。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由我来进行开班动员,同时也是对换届后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一次集体谈话。首先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对换届后新任职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对全体参训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对西安文理学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之所以要在这个时候,把大家集中起来培训,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今年,中央和省市就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出台了一批新法规、新制度,举办此次培训,是我们带头学习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二是,派驻机构改革特别是区县纪委换届之后,一大批新同志进入我们队伍,为了使同志们尽快熟悉业务,使新一届区县纪委班子更好履行职责,亟需开展一次培训。三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为大家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供一个平台,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凝聚共识、强化担当,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面,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我重点从四个方面和大家作个交流。

  第一个问题,关于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和重要制度遵循,标志着管党治党形成了严密完整的制度链条和体系,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问责条例》全文13条,1729个字,明确了“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严肃性和震慑性。

  一是政治性强。《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目的就是要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特别是第六条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都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指向非常明确。

  二是规范性强。《问责条例》对问责方式进行整合规范,对党组织问责方式有3种:通报、检查、改组;对领导干部问责方式有4种: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使问责方式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是严肃性强。《问责条例》对问责落实作出了严格规定,在问责决定宣布、督促执行、检查备案、通报曝光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等等,使问责要求更加严肃、措施更加严格。

  四是震慑性强。《问责条例》明确提出,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提出终身问责,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对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终身负责”。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问责条例》把纪检监察机关也列为被问责的对象。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如果监督责任缺失,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都要被问责。我理解,《问责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尚方宝剑”,让我们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更有底气。这样一来,监督执纪问责的对象就会理解我们的做法,党委就会更加支持我们的工作。

  市纪委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开展研讨交流,并下发通知对全系统做出安排部署。8月23日,我们专门邀请《问责条例》起草组成员、中央纪委法规室副主任谭焕民同志,为全市3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辅导,这是中央纪委批准的第一批9家宣讲单位中唯一一家副省级城市。同时,我们还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80多场次、3万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抓紧抓好,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抓学习。我们在市纪委机关明确要求,40岁以下的干部,要全文背诵、熟记于心;40岁以上的干部,要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并在市纪委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按照这个标准抓好学习检查。同时,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政治和业务学习,真正使条例入脑入心、自觉运用。

  二要抓执行。近期,市纪委研究制定了《问责条例》实施细则,正在起草《西安市纪律检查机关“一案双查”暂行规定》;市纪委将不定期集中通报曝光问责的典型案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抓好落实的同时,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常态化、规范化。当前,特别是要克服等待观望思想,认真抓好问责案例的梳理工作,紧盯失职失责行为,大胆问责、严肃问责、精准问责。

  三要抓督查。市纪委将把《问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当时候,对学习贯彻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盘点,检查将不留死角,覆盖到所有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市属高校和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督办、报告评议、建立台账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第二个问题,关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是王xx同志xxxx年9月底在福建调研时第一次提出的,并写入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

  “四种形态”提出后,市纪委通过“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研讨交流,谈认识、定措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修订纪律审查考核办法,把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考核内容,增加分值权重。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四种形态”适用情形、转化条件、工作程序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好评,9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门进行了报道,新华网、光明网等30余家媒体给予了转发。同时,黑龙江省纪委、南京市纪委等10余家外省市单位,主动向我们要资料或上门来学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学习运用“四种形态”方面,更加积极主动,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普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视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理念不断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意识明显增强,从盯违法、盯大要案逐步转变为盯违纪、抓苗头,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全市实施诫勉谈话、函询等727人(次)、增长15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585人、增长74%。执纪效率不断提高。基本做到了纪法分开,对主要违纪事实查清后,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今年以来,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15人、增长36%,移送司法机关32人、下降54%。执纪导向更加明确。查办案件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执纪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对反映失实的问题,注意及时主动还干部清白。今年以来,为1078名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虽然,各级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调研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误区,需要我们认真克服。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还有人认为落实“四种形态”意味着抓小放大,反腐力度减弱了、节奏放慢了。对此,我们务必纠偏正向,落实“四种形态”,是从查处大案要案“极极少数”转变到管好全体党员干部,我们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二是责任上还不够明确。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仍认为落实“四种形态”是纪委的事。对此,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尤其是派驻纪检组的组长、副组长要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细落实。三是实践上还有“两极化”倾向。一种是,仍然抱着老套路不放,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另一种是,一说实践“四种形态”,就掉转头来,对该严查严办的,也从轻处理。这两种倾向,都是要不得的,与“四种形态”的本意是格格不入的。我们决不能非此即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今年5月27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在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对践行“四种形态”作了深刻阐述;7月17日至8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连续刊发了6篇文章;9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同志来陕调研时,也专门强调了落实“四种形态”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要在落实中,认真学习理解中央纪委新精神、新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1. 要层层负起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把“红脸出汗”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党委书记要带头约谈提醒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线索集中研判,对反映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要及时初核、立案;对构成违纪的,要及时处理;对反映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及其他轻微违纪的,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谈话函询的,必要时要杀“回马枪”,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等现象。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 要准确把握要求。落实“四种形态”不仅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力抓手,更是一项政治性举措,根本目的是通过抓早抓小,让绝大多数干部不犯大的错误,更加认同和理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真正起到标本兼治和预防作用。同时,“四种形态”相互之间没有非此即彼的界限,中间都有过渡带。

  3. 要做细做实工作。一方面,要摸准吃透情况。对于各自管理的对象,从领导班子到成员,从个人到全貌都要心中有数,哪些是要拔掉的“烂树”?哪些是可以医治的“病树”?这个病怎么治?都要有“一本帐”,决不能马马虎虎、大而化之。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观念。切实转变只重视大案要案的惯性思维,以抓早抓小的精神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真正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此外,还要健全定期通报、督促检查等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希望同志们沿着正确的方向,扎扎实实去做、一步一步向前走,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实现惩处极少数、管好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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