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约谈会主持词(6)

时间:2021-08-31

  三、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建立落实好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建立民主测评制度。要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年度“三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民主测评。同时,要结合开展双联富民行动,指导督促联系乡镇、村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要强化监督和问责。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好四风问题。当前,作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环境和自觉尚未形成,有的问题仍有反弹回潮的迹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支持同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发挥好同级纪委(纪检组)的作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