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简报(2)

时间:2021-08-31

 简报二:

  6月30日,交警支队召开重点工作部署暨摩托车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朱青春出席会议并作指示。会议由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伍先庆主持,支队长梁长根作动员讲话。支队党委成员、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朱青春强调,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的需要,是解决娄底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实际问题的需要,是整改道路交通突出问题的需要。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二是要提高认识;三是要多措并举,大排查要摸清底数,大整治要不留死角,大管控要依法严查,把握好依法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四是要力求实效;五是要严格追责,奖惩到位。

  梁长根指出,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坚持严管严控,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今年来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下降,支队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春运期间实现了事故人员“零死亡”。针对当前道路交通面临的安全形势和队伍建设现状,梁长根就当前的重点工作强调了六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吸取“6.26”郴州宜章事故的深刻教训。务必做到高度警惕,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析研判,全力确保暑期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强化摩托车、电动车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市委书记李荐国,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建平,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尹华凯等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举措,将整治工作抓好抓实。要重点查处整治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及所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高速飚车、违法掉头、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检验、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等违法行为。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依法扣留;加装伞具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对伞具进行强制收缴。全力履行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交管工作职责。三是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要紧盯“三类重点车辆”、把牢 “三道”关口、抓好“三个行动”、突出“三个主题”,分别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管控”、“大整治”、“大教育”。确保2016年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目标任务。四是要严格公正执勤执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严格处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说情、打招呼,搞降格处罚。五是要高效办好建议提案。严格办理流程和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回复、走访工作,确保按时办结。六是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管理好队伍,切实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执勤执法水平,维护交警形象。

  伍先庆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开展好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摩托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竭尽全力完成支队党委下达的任务;三是要严格执法,奖罚分明,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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