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提高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乘车安全,8月26日,铁岭县召开秋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教育局、安监局、交通局、交警队领导及各乡镇、学校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全县校车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从铁岭县目前的交通安全形势深入分析了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到平安出行、安全上下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校车所承载对象的特殊性,校车是所有车辆中的重点监控车辆,驾驶员是重点管理对象。二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各校要做好开学初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纳入教学常规,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各学校和幼儿园要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完善台账等环节入手,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各校要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各校安全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对管辖内学校校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源头上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通过召开本次会议,进一步规范了铁岭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校车管理人员及车主、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广大师生乘车安全、构建“和谐教育”提供了坚实保障。
篇二:
8月30日上午,湖北郧西县2016年秋季新学期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在县交警大队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建兵主持,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王锦成、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彭湃和来自全县校车单位安全管理人、驾驶人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建兵向入会人员领学了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云南省红河州“8.22”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关于黑龙江、江西接连发生“8.24”涉及旅游客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秋季新学期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16〕511 号)文件,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秋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二是凡配备校车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三是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四是校车应符合国家标准,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质,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无犯罪记录。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王锦成向入会人员通报了全县10台校车安全审验情况;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长彭湃在会上重申校车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跟车员、驾驶员、校车“五见面”常态管控责任。
最后,郧西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建兵、车管所所长彭湃、机动中队长彭涛等人对全县10台校车逐车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