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会简报

时间:2021-08-31

  简报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11月4日,云南召开全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议全面部署和安排我省的专项整治活动。云南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定,由省旅发委、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省物价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1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余繁指出,尽管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总体保持平稳,但“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依然长期困扰和制约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为做好我省的专项整治行动,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陈豪一针见血地指出:“云南旅游发展正走在一个十字路口上,是时候做出选择了”;刘慧晏副省长对召开这次会议,特别是就相关整治措施做了指示:“我省要抓住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的重大机遇,下大力整治出效果。要按国家旅游局的整体部署,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余繁强调,根据国家旅游局的安排和省领导的指示,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了《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州市、各部门按照方案的部署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攻坚战。为确保工作实效,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州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放在突出位置来谋划和落实;二是突出重点、严查严处。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严打低价产品、严查合同签订、严管购物场所,通过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形成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强化措施、确保实效。省旅发委将修订《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要求向游客出具的税务发票与旅游购物场所名称一致,并依新标对已经等级认定的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复核;将在全省旅游购物企业推进电子税控系统;将针对涉嫌商业贿赂、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成立案件督办组;将由各级旅游行业协会或旅游商会成立云南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建立旅游购物退货的“快处快赔”机制等。五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动员大会上,云南省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迎春宣读了《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目标、措施和步骤。马迎春强调,抓好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这项工作需要重视三个方面:一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全省各旅游要素企业及全体旅游从业人员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坚决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高定价、高回扣”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根治旅游市场乱象,重塑云南旅游良好形象。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整合辖区内的各种执法力量,合力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高定价、高回扣”经营等并由此引发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打一场治理“不合理低价游”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的人民战争。三是要按会议部署要求,及时报送各地专项行动的做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晗、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张炳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新力分别代表各自部门就如何抓好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措施。省旅游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曹昊男及省旅游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瑜敏代表相关行业作表态性发言。

  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16各州市人民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旅发委的领导,部分州市工商、税务、旅游警察支队(大队)的领导;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部门领导;以及来自省旅游业协会、部分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的代表和新闻媒体共200多人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