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

时间:2021-08-31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全镇扶贫开发工作,镇成立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确保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顺利进行,此项工作纳入村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镇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包户、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包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每村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扶贫资金的争取力度,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资金支持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要积极动员广大镇村两级干部主动走出去,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借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展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动员在外务工和在家务农、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群众,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通过筹措民间资本,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3、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服务。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尽快发挥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全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中、后期管理,不定期分析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扶贫项目良性发展,创出成效。

乡镇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