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时间:2021-08-31

【精品】活动方案范文锦集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活动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动方案 篇1

  为了提高小班幼儿阅读能力,进一步让幼儿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阅读,喜欢阅读。并能从阅读中培养幼儿的用语用字规范,学会正确的使用普通话,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我园在小班年级组开展了以阅读为纽带,通过建立家庭、幼儿园合作阅读、共同提高,共享阅读的质量为目的的"快乐阅读 快乐成长"主题活动。为了使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活动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快乐阅读 快乐成长

二、活动目标

  1.通过"快乐阅读"的系列活动,丰富教师、幼儿的生活。

  2.培养幼儿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幼儿观察力、想象力、创造力、审美力、语言表达力等多元能力的发展,让他们敢想、敢说、敢表演,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让书香伴随孩子的美好人生。

  3.让"快乐阅读"跨越幼儿园围墙,辐射家庭,走向自然,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4. 通过此活动提高小班幼儿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文字规范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0日

四、具体措施

  (一)营造氛围

  在各个角落,走廊做好好书推荐,读本赏析等布置,让优秀的读本吸引家长、幼儿视线。

  1、丰富"阅读区"创设。各班级要进一步在走廊、楼道选择安静、明亮的区域利用各种材料布置班级温馨的阅读区域、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投放不同内容书籍如:儿歌、童谣、儿童诗、故事、剧本等营造充满情趣的阅读环境。

  2、优化图书角。充分利用图书角,做好内部的管理,首先继续丰富内部书籍,增加原有的藏书量。其次在书籍上进行分龄分类。

  (二)、幼儿读书

  1、开展绘本教学活动。引导幼儿观察图书画面,培养幼儿良好的阅读习惯,激发幼儿阅读的兴趣。

  2、开展"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看图书活动,各班级要做好让幼儿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讲述图书的内容,带动班级幼儿喜欢图书,从而激发阅读的兴趣。

  3、图书漂流活动。各班级幼儿从家里带来一本图书,在班级进行互动交流后,各年段进行交换欣赏,增加图书的流动量。

  (三)亲子读书活动

  1、建议家长带幼儿到书店、图书馆、网上购书,拓展读书渠道。

  2、每天睡觉前半小时定为"亲子阅读时间",每天陪幼儿读一篇儿歌,看一篇经典故事。

  3、每周五家庭间开展家长亲子阅读交流活动,并进行好书推荐。

活动方案 篇2

  为切实抓好顶板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顶板管理安全隐患,杜绝顶板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河坝煤矿20xx年顶板管理安全攻坚实践活动方案》。

  一、顶板管理安全攻坚实践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认真开展好顶板管理会战工作,决定成立顶板管理会战领导小组:

  组长:江文府

  副组长:谭良根高泳陈谊

  刘湘鸣王翔李选丽

  成员:谭鸿刘志林曾泽兵胡尚梓刘首荣

  彭尚李志兴肖育冬陈开畅彭伟军

  王再龙胡桂红杨永妹刘小广邹雄

  钟松柏熊富祥刘练谭宇李建楚

  刘大华蒋吉文刘新定

  顶板安全攻坚实践活动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谭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志林任专干,共同负责顶板管理安全攻坚实践活动的日常检查督促、调度、协调与考核评比等工作。

  二、顶板管理责任

  1、矿长江文府为本矿顶板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了解矿井实际情况,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时作出顶板管理工作的正确决策和指令。

  2、生产副矿长陈谊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落实和领导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领导实施矿长以下各级干部和机构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3、总工程师高泳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采用新的科技成果,组织制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年度顶板管理技术及资金计划。

  4、采掘队长是本队顶板现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当班班队长是当班现场顶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顶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顶板管理工作层层有责任,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抓,事事不留隐患。

  三、顶板管理安全攻坚实践活动工作目标

  (一)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二)井下生产环境明显改善,采掘工程质量明显提高,优良率稳定在30%以上,消灭不合格品。

  (三)实现顶板管理安全生产,消灭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四、规范顶板管理工作流程与标准

  (一)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工序的管理

  1、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巷;巷道掘进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破碎带,由生产副矿长牵头会同矿井安全生产科室人员、施工队队长到现场勘查,共同研究施工方案,然后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经矿总审查后,报管理局审批。

  2、由生产技术科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将经过审批的措施向体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贯彻。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措施要求落实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把关,并督促其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3、无措施或措施未经审批贯彻而施工的工程,罚生产科长、安监科长各500元。

  (二)巷道贯通管理

  1、巷道贯通相距40米时,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队长对掘进工作面及贯通地点进行勘查,查明贯通点的瓦斯、水患、顶板等情况,然后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大型贯通由管理局组织矿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做出安排,并落实专人现场跟班把关。

  3、中、小型贯通由安全副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落实做出安排,并落实专人现场跟班把关。

  4、贯通误差超过规定的罚测量人员500元,未按时下发贯通通知单的,罚测量人员100元,无贯通措施或措施未落实的罚生产科长(分管采矿技术员)500元。

  (三)巷道开门管理

  1、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合理确定开门点,然后编制开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无措施施工罚生产科长500元/次。

  2、由生产科长负责组织人员,技术人员负责将措施向全体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贯彻学习。否则,罚生产科长200元/次。

  3、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到现场跟班把关,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直至井巷开门后掘进3米以上,且没有安全隐患。否则安全科长200元/次。

  (四)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及巷道开门、贯通等必须建立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措施贯彻、现场把关人员安排、每小班施工情况以及工作完成后工作总结。

  (五)工作面投产验收

  1、工作面准备出来后,首先由生产副矿长组织生产、安监、机运、通风等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

  2、矿初验合格后,提前三天上报《申请投产验收报告》到管理局,接到报告两天内由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如未达投产条件,责令矿井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必须重新进行申请和验收。只有当工作面全面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产。

  3、回采工作面未经管理局验收达到投产要求,而擅自组织生产的罚生产科长、安全科长500元/次。

  (六)井巷修理管理

  1、开始修理前由生产科长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修理方案,然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修理难度特别大或存在大的安全隐患的,必须报请管理局或集团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参与现场勘查和修理方案的制定,其措施必须经管理局审批。未编制和按要求上报审批针对性修理措施的罚责任技术员300元/次,罚生产科长500元/次,无措施修理的,罚生产科长、安全科长500元/次。

  2、由生产科长负责组织负责将措施向全体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贯彻学习,安全科长组织人员监督措施的落实。否则,罚生产科长、安全科长500元/次。

  3、独头巷道修理,必须坚持由外到里逐步进行的原则。严禁前掘后修理或前后两处同时修理,每次撤除支架长度不得超过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否则,罚相关管理人员500元/次,施工队负责人1000元/次。

  (七)回采工作面管理

  1、工作面上、下出口必须超前一棚,并使用四对八梁支护进行支护。四对八梁长度不小于2.8米,一梁三柱支护。否则,罚采煤队20xx元。

  2、工作面上、下两巷超前抬楼加固不少于20米,且靠工作面10米为双楼。综采工作面上、下两巷高度不得低于1.8m,普采及炮采工作面上、下两巷高度不得低于1.6m。否则,罚采煤队20xx元。

  3、工作面机、风巷尾巷必须及时回收,风巷必须与切顶线回齐,机巷落后切顶线不得超过2米(以瓦斯不超限为前提)。否则,罚采煤队20xx元。

  4、工作面顶板坡度大于12°或采高大于1.6米时,工作面的所有支柱必须进行联锁。未联锁的,罚采煤队10元/根。

  5、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严禁超排采煤,放顶与采煤之间距离不得少于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采煤队3000元。

  6、工作面空顶必须严密背顶,并用圆木接顶;空帮必须超前挂梁并打好贴帮柱。否则,罚采煤队500元/处,罚跟班队干200元/次。

  7、工作面支柱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柱数量不足时,严禁采煤,并储备相应规定数量的备用材料;公司及管理局检查,发现工作面支柱数量少一排的,对生产副矿长罚1000元/次;发现工作面支柱少半排以下的,对采煤队长罚500元/次,同时对生产科长、安监科长罚300元/次。

  8、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泵站压力不小于18Mpa。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经检测初撑力小于5 Mpa的单体,罚采煤队50元/根,采煤工作面未配有效测力计的,罚采煤队值班长500元/次。

  9、严禁将支柱支在浮煤、矸石上,煤层超厚或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提高支柱工作阻力,保证支柱初撑力不小于90KN。软底或留底煤开采的工作面支柱未“穿鞋”的罚采煤队跟班长和队长、书记各500元/次。

  10、工作面不得出现金木混支或长钢梁与铰接顶梁混支,特殊情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分段使用。否则,罚生产科长、安全科长500元/次。

  11、工作面的特殊支架(密集、抢柱、从柱、信号柱、木垛等)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架设。缺少支柱的,罚采煤队500元/次。

  12、工作面采用π型梁配单体支护时,必须做到成对交错迈步前移,不缺梁少柱。未交错迈步前移的,罚采煤队200元/处,缺梁少柱的,罚50元/根。

  (八)掘进工作面管理

  1、迎头支护:棚式支护巷道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不超过一架棚距);锚网喷支护巷道,岩石完整性较好,规程规定采用初喷为临时支护时,初喷必须紧跟迎头,厚不小于30mm,且将拱顶喷成圆滑的曲线,不得出现裸体巷道。岩石松软或较破碎时,永久支护必须紧跟当头前进,特殊情况采用临时支护时,必须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矿生产科长500元/次,出现空顶作业的罚施工队20xx元/次。

  2、前探梁的使用:用金属支架支护的,必须坚持使用好前探梁(前探梁长度不小于3.6米,用11号工字钢制作)。前探梁应紧靠当头,梁上用半圆木接顶或梁配背板护顶,四个卡子完成有效,位置正确。未按照要求使用前探梁的,罚施工队500元/次。

  3、棚式支架每架棚不少于四根撑筒或拉杆,将支架连成一个整体。缺少撑筒或拉杆的,罚施工队50元/根

  4、巷道开门、贯通:开门处必须抬好对边开门楼,开门楼为双楼,开门楼应尽量选用11号工字钢,使用坑木时,其材径不小于180mm。不符合要求的,罚掘进队500元/处。

  5、光爆锚网喷巷道,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打锚杆、挂网。不符合要求的,罚掘进队500元/处。所有网子必须搭接捆扎,两帮铺网必须到枕木底板面。否则,罚队500元/处。

  6、锚网喷支护巷道必须进行锚杆拉力检测,并建立台账。质量验收时必须检测锚杆的锚固力。未进行锚杆拉力检测的,罚生产、安全科长500元/次。

  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下河坝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