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上下学及周边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志新
副组长:姚香慧 郭俊琦
成 员:许晓明 薛兴海 郭志平 张玉杰
值周教师 各包队教师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门卫保安职责
1、学生上下学期间,按规定守候大门口和学校路口等要塞,阻止学生家长骑车或开车进校园接送孩子,督促学生家长在门口公路两边接送孩子(北路:水站门口至政府南墙处;南路:门口至南墙拐角处)。要求家长不得在接送范围内停车调头,为孩子上下学开创更广阔的安全空间。
2、协同各包队老师做好大门口学生上下学的疏导,遇到无法解决的事,及时上报学校相关班子成员。
3、严格履行门卫值班职责。全天24小时值班,做好来客登记,填写《来客登记簿》,特别是外来人员进校必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填写来访事由。上课期间学生离校时,必须与带课教师取得联系,核实准确后方可让其离校。
4、在学生上下学时间,要做好以下工作:(1)学生上下学出进校门时,保安人员应提前到位,做好大门口交通疏导工作,特别是阴雨天因学生或家长造成拥堵的,应及时制止和劝离。(2)学生上下学期间,其中一名保安要始终站在大门口组织学生,有车辆进出校门时,不但要提醒驾驶员慢行,而且要组织学生避开车辆;另一名保安在大门外协助组织学生,同时密切注意来往人员的动静。(3)注意观察校门口动向,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有意外事件发生要及时上前处理,第一时间阻止事件发生。(4)关注学校周边的情况,遇到闲杂人员或摆摊设点的,要及时劝离,果断处理。
(二)值周教师职责
1、学生进校门时,值周教师与门卫必须在大门口提前等候组织学生安全上下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放学集合时,值周教师必须分布在各个楼层及大厅进行疏散,做到安全有序下楼,防止学生上下楼梯造成拥挤与踩蹋。
3、督促红领巾监督岗做好监督登记,对违反上下楼秩序的学生,值周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4、由一名值周教师负责专门整理路队,其他值周教师要做好配合,尽快组织学生站好队,统一进行放学。
(三)包队教师职责
1、每天放学时,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对所包路队进行点名,填写《路队点名簿》,准确掌握学生情况,发现缺勤学生要及时弄清去向。
2、组织本路队学生保持安静,并听从值周教师口令站好队子。
3、包队教师要随同学生出校门,紧跟路队,管理好学生严格遵守路队纪律。
4、南路须将学生送至南墙转弯处,北路须护送学生至镇政府北面。在护送范围内要相机阻挡来往车辆通行,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协同拉安全带的人员引导车辆在安全带外停车,等学生走完后再通行。
5、全部学生未走完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学生在护送范围内发生意外,护送教师要负全责。
6、平时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发挥路队长的监督作用,每天放学要向路队长询问有关情况,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
7、注意观察公路两旁车辆及闲杂人员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值周领导,防止学生受到意外侵害。
三、其他要求
1、一二年级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学校与接送家长必须签订《上下学接送安全责任书》,因学生在家长接送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接送家长全权负责。
2、学生放学时,为避免发生交通拥挤,由家长接送的学生先行离校后,其他学生再统一离校。
3、所有接送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接送(南路为南墙转弯处,北路为水站门口至镇政府南墙处)。学生必须由全本人家长亲自接送,不得由其他家长代为接送。
4、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总务处、门卫人员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排查,随时了解校园及周边的情况。要充分发挥好路队长、红领巾监督岗监督的作用,形成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格局。学校要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街道、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联系,确实解决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问题,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为进一步明确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温瓯教安﹝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正副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处副主任黄林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校级领导成员安全职责分工
x: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
x:负责学生德育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政教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等处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教学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处、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学校后勤方面安全工作。负责对总务处、工会、食堂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各处室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
(一)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
1.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管、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4.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5.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1.定期检查上述各功能室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实验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
4.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保卫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安全办公室开学初拟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收集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每学期结束装订成册。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集会、疏散演练等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床铺,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6.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7.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8.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校工会:负责对小卖部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堂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篇6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范文汇编六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