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方案(2)

时间:2021-08-31

物业管理方案 篇2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物业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能够胜任物业管理、物业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岗位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各类物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及能力:

  1. 掌握物业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2. 全面学习和掌握各类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酒店等)的运作与管理;

  3. 具有运用物业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语言交际与公关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5. 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物管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6. 熟悉我国关于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7. 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掌握有关物业管理问题研究的方法,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物业管理概论与实务、物业管理法规、物业智能化系统、物业设备管理、建筑学原理、建筑识图、电工电子技术、公共关系学、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专业英语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部分(物业管理模拟操作、物业公司实地考察、企业业务实习等)、物业行业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五、学制、授予学位

  学制:4年(允许修业三至七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六、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及毕业学分要求

  1. 理论课程

  2. 实践课程

七、教学进程计划

  1. 物业管理专业总周数分配

  2. 物业管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3. 物业管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理论教学)

物业管理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结合我区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商务、工商、农水、城管、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为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一)区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市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二)区工商局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区农水局负责严格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准出制度,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区质监分局负责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七)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所辖农贸市场进行自纠自查,自行整改。同时,建立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于20xx年3月29日前将所建立的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报送区商务局市场科。

  (二)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备案管理,要紧紧依靠市场管理方,借助、整合工商、农水、卫生、物价、城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监管。同时,针对辖区内的每一个农贸市场,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指派专人负责。

  (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每个季度对责任单位进行一次总体考核,日常考核采取随机暗访的方式,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检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暗访,每季度后一个月开始对我区农贸市场进行季度考核。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迎市、区检查的各项准备。

  (四)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的考核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在市级检查过程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由区政府对责任人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