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方案

时间:2021-08-31

2016年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方案

  每年10月17日为国际消除贫困日。1992年12月22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的10月17日为“国际消除贫困日”,旨在引起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宣传和促进全世界清除贫困的工作,动员各国采取具体的扶贫行动。以下小编整理了两篇2016年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2016年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方案

  今年的10月17日,是我国第二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渝委发〔2015〕19号文件以及江津委发〔2015〕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江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日暨纪念第二十三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津扶办〔2015〕38号)文件精神,现就中山镇各单位、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村、各部门要本着宣传引导、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助推全区扶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二、活动内容

  各村、各级部门要以“扶贫日”为契机,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区今年年底要完成脱贫任务的2个市级贫困村和507户1669名建卡贫困人口,多方募集社会帮扶资金,采取多种帮扶形式,切实帮助贫困对象按期完成脱贫任务。

  (一)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各村、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重视激励捐赠、用心回馈的细节。创新捐赠方式方法,通过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要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组织动员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开展个体私营企业爱心捐赠活动,向全镇个体私营企业发出倡议,倡导爱心捐赠、回报社会。所得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扶贫开发。

  (二)组织扶贫调研活动。组织企业代表、爱心人士深入贫困村,进村入户开展扶贫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10月15日前后,各扶贫户对接帮扶人员到村到户开展访贫慰问活动;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贫困村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

  (四)驻村蹲点扶贫活动。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开展帮扶活动,做到“村村都有工作队、户户都有责任人”。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落实扶贫项目、建好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服务、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对接帮扶、认建帮扶以及定点定向资助扶持等工作。

  (五)开展行业扶贫活动。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等,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扶贫活动。

  (六)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

  (七)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发动和组织各地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一)抓好统筹。各单位要把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与完成年度扶贫攻坚目标任务有机统筹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和组织协调作用,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扶贫日”系列活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保证“扶贫日”纪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突出重点。要把“扶贫日”纪念活动的工作重点放在宣传发动让扶贫理念深入人心上,放在多方募集资金助力扶贫攻坚上,放在深入调研体察贫困群众疾苦上,放在到村到人到户的精准帮扶上,确保系列活动的实效。

  (三)加强监督。各村、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所募款物要按规定使用。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募集款物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着力提升活动公信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四)搞好宣传。要大力表彰和宣传扶贫济困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奉献高尚、扶贫光荣的良好氛围。要扩大社会扶贫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

  请6个村和相关部门将“扶贫日”活动的工作总结和组织的捐赠物资情况统计汇总于10月15日前以电子件送镇扶贫办。

  篇二:2016年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国务院决定自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同时,今年的10月17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此,国务院扶贫办于8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国家将举行“扶贫日”启动仪式、举办“中国减贫论坛”、组织“扶贫日”公募晚会。会议要求,各省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在可持续,确保第二个“扶贫日”活动在国内国际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切实掀起全社会广泛参与社会扶贫的新高潮。为确保全国第二个“扶贫日”在我县取得圆满成功,充分展示我县扶贫开发特别是社会扶贫成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县农村扶贫开发,本着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我县开展第二个“扶贫日”活动有关事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