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

时间:2021-08-31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范文

  篇一: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927字)

  为进一步强化保险行业的公众宣传意识,推动行业形象持续改善,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根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通知》(保监厅发【20XX】51号)和河南保监局办公室《河南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保险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保监办【20XX】18号)要求,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于20XX年7月4日召开了启动大会,会议听取了各会员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前期部署,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就洛阳市保险业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公司保险业宣传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参会人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分为协会动作和公司动作:

1、协会动作

  (一)在洛阳电视台、主要报刊、广播电台、楼宇广告、电子广告屏、协会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宣传信息。

  (二)结合“xxx”主题征文活动,拟在8月21日举行大型颁奖、咨询活动(东周王城广场)。

  (三)结合“保险博物馆走进广场、走近百姓”活动,掀起保险宣传热潮。

  (四)将各会员单位优秀活动在协会网站上发布宣传。

  (五)负责此次活动的监督和总结

2、公司动作

  公司动作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规定动作包括:

  (一)所有网点悬挂宣传条幅和展板,委派专人对进入职场的客户进行宣传和接受咨询。

  (二)活动当天设立咨询台,宣传本次活动及保险知识。

  (三)进社区活动。每家公司至少选择1个社区,以送电影、送演出附带条幅宣、展板、咨询台的形式宣传此次活动。

  (四)各单位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发布此次活动信息,扩大影响力。

  (五)客户体验活动。每家公司至少组织一次“客户进职场”和“客户体验理赔查勘”活动。

  自选动作包括:

  各公司自行开展丰富多彩、各有特色的其他宣传活动,如:保险送温暖、知识讲座、摄影书画大赛、客户大回访、保险进学校等。

三、特别要求

  本次活动以宣传活动日和保险知识、理念为主,不要在活动中推销保险产品。在活动中注意参与人员纪律,体现良好的行业形象。

四、活动总结

  20XX年7月10日18:00前各会员单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要求必须有文字和图片)发至协会邮箱(xxx)。协会整理活动总结后于20XX年7月15日前上报保监局。

  篇二: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2634字)

  按照保监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保险业的公众宣传意识,推动行业形象持续改善和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提高,确保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xxxx”。20XX年度活动主题是“xxxx”。宣传内容分主题宣传和自主宣传两部分。主题宣传包括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保险典型案例宣传主题及行业形象广告片宣传主题,自主宣传包括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宣传等。要通过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保险保障功能和作用,展示我省保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原则

  坚持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坚持公益性。

三、活动工作机制

  成立福建保险业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一督导和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监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公司的活动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当地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上下联动,呈现全局活动有中心、各地工作有亮点的格局。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应成立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其中,总公司已经制定统一方案的,可依据总公司标准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各公司方案中应有包括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与联络人的名单。

四、活动具体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主题宣传

  1.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7月8日当天各单位要开展互动活动和宣传活动。

(1)互动活动

  a.组织公众参观福建保监局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中心,了解保监局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相关情况。

  b.组织公众参观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保险仲裁中心,了解诉调对接工作、保险仲裁工作等相关情况。

  c.组织公众参观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了解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辆快撤、快处、快赔相关情况。

  d.在福建保险网开设与网友互动栏目,为公众答疑解惑,普及保险知识。

(2)宣传活动

  a.各保险机构根据各总公司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系统统一的宣传活动。

  b.网点宣传。所有保险机构网点在7月8日当天通过悬挂横幅或电子显示屏形式进行宣传,时间应当保持一周以上,内容可以在下列选择:“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倾听由心互动你我”、“了解保险安心消费”、“明明白白买保险实实在在得保障”。

  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择1-2个面积较大、人流量较多的网点,设立宣传点,安排专门人员,现场“面对面”回答公众的咨询提问。现场宣传应做到安全、有序、平稳,应急保障措施要到位,确保活动安全。

  c.短信宣传。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通信运营商或公司自有等渠道,向保险消费者发送至少2条以上关于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内容的短信。其中统一发1条短信,内容是:“尊敬的客户,保监会确定每年的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希望您了解保险、理解保险、善用保险。倾听由心,互动你我!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d.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开设“福建保险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专栏,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

  2.保险典型案例宣传主题。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前后一段时间,由行业统筹资源,统一开展以保险理赔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1)报纸宣传。行业在《海峡都市报》开设专栏,连续刊登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其中,7月8日当日刊登一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在主流报纸媒体刊发相关理赔案例的报道。

  (2)电视宣传。行业在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西岸财金》栏目连续播出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其中,7月8日当日播出一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在电视媒体播报相关理赔案例。

  (3)手册宣传。编印保险理赔典型案例手册,产、寿险各一册,作为《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的分册。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做好手册的征订、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当地保险分支机构做好手册发放工作。

  (4)视频宣传。以电视宣传的典型案例内容为基础,制作产、寿险理赔典型案例视频光盘。组织所有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网点统一在视频播放器上进行滚动播放。

  (5)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宣传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同时向全国及省内主流财金类网站推荐发布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并介绍各公司、各地宣传典型案例的情况,扩大影响力。

  3.行业形象广告片宣传主题。根据保监会要求,于7月8日起开始在我省地方电视媒体投放由保监会组织拍摄制作的行业形象宣传广告片,推进行业整体形象改善提升。

(二)自主宣传

  重点围绕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等内容开展宣传。保监局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监管创新等,促进行业进一步依法合规经营。保险行业协会统筹资源,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总结展示行业创新成效。保险学会加强保险创新理论研究,服务行业发展,提高行业影响力。保险公司重点宣传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如宣传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宣传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加强诚信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的情况,宣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等。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是保监会安排部署的、为全行业发展打基础、树形象的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的机构和直接责任人,保障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营造活动宣传声势。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联动,形成同步统筹、上下联动的全省宣传声势。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组织协调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7月3日前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

  3.做好总结,推动活动长效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过程中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先进事迹记录和资料留存等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7月12日前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活动总结。省保险行业协会将汇总全省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向福建保监局报送。宣传日结束后,各单位应当继续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做好活动后续期的宣传各项工作,推动活动持续深入长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