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31

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春节将近,各部门为了环境和比避免发生火灾安全,公布的一系列防治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方案【一】

  2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办)获悉,《哈尔滨市2017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近日出炉。方案规定,哈尔滨市主城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施板棚式销售,销售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年度销售资格。哈尔滨市主城区燃放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除2017年1月28日零时至二十四时外,其余时间为六时至二十四时,当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规定的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时,市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要求,经营期间,各批发企业要派员对零售网点巡查看护,严禁超量配送、超量储存和销售点夜间无人值守等情况;2017年2月12日24时前,各区、县(市)要督促批发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做好设备拆除、清理和保管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此时段安全经营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做到零售网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公布举报电话,受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安全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0,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方案【二】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属事属地管理责任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级层面设立2017年春节期间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放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供销合作社等单位抽调专人到市燃放办集中办公。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含两江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职责如下:

  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及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201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01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做好剩余危险品的清理和登记造册;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市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市市政委: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201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活动方案。

  市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燃放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市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市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重庆警备区:负责驻渝部队人员燃放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渝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制订全市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