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强县工作方案(2)

时间:2021-08-31

  三、重点工作

  不断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强县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以质取胜”工程,争创“市长质量奖”等省、市质量管理奖项。加强质量体系认证,积极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认证工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快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律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实施名牌战略,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育规划,争创优质品牌。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方式,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强化重要产品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产品合格率。提升食品药品、农产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验收交付合格率达全部达到100%。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开发和应用,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等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旅游业要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严格按照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要求,从规范化、标准化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加强环境质量监管。以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以环境检测体系为保障,强化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强河流、水库、水源等水质保护,加大水、空气、噪声、生态、辐射等环境质量管理力度,严控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重大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

  (六)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建立县乡联动质量投诉(12365)、消费者投诉(12315)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提升投诉办结满意度。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产品打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严格落实举报人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襄汾县质量强县活动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工作纳入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开展质量强县、质量兴企活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工作责任体系,为有效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责任制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