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起诉状(2)

时间:2021-08-31

  继承纠纷庭审要领

  (一)庭前准备阶段

  1、 从形式上审查诉讼管辖是否准确。

  2、查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是否需要追加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是否已经表明对继承的态度

  3、 初步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庭审阶段

  1、 核对当事人身份。

  2、 审查原告诉讼请求。

  3、调查案件事实。包括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继承人情况、被继承人遗产范围、被继承人对外债务及是否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

  4、 组织举证、质证,固定当事人的诉辩合意和诉辩焦点。

  (三)  调解

  2具体要求

  (一)庭前准备阶段(以程序性审查为准)

  在该阶段主要审查案件的诉讼管辖是否正确,诉由定性为继承是否准确,其形式要件是否得到满足,浏览基本证据,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举证方法指导。

  1、 继承案件的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确定继承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审查受理案件是否符合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继承案件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因继承产生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权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由于继承案件属法院专属管辖,排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