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8-31

【推荐】公司劳动合同范文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违法法律规定以及解除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除了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更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说 明

  1、本劳动合同供全日制用工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地点)(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详见岗位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

  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2、甲方必须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日为发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其工资报酬。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其中依法应由乙方应承担缴费的部份,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甲方招用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执行特种作业有关规定。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