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时间:2021-08-31

【推荐】聘用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  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享受授课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  元人民币/天。

  3.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  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元人民币/课时。

  2.按时支付授课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  元人民币/天。

  3.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原定授课费的  %的违约赔偿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  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一、双方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法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即时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单位即时解除聘用合同

  2.文职人员即时解除聘用合同

  (二)预告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单位预告解除聘用合同

  2.文职人员预告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可以依据《文职人员条例》第49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文职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文职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文职人员,合同期限未满的,不得依照前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限制解除合同

  1.聘用单位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限制

  2.文职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限制情形

  军队是履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它承担着保卫祖国领土完整和祖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文职人员做为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在参加军队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时,也有着不可推卸的义务。为了防止文职人员在参加军队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时,任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而损害军队和国家的利益。《文职人员条例》第50条,规定“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期问,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文职人员不但不能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而且即使聘用合同期限已满,聘用合同的期限也须顺延至任务结束。

  (四)建立完善的文职人员退出机制

  1.建立适合部队发展的文职人员退出政策,这其中必须包括人才退出的依据、标准和程序,并在招聘时向应聘人员事先告知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招聘到的都是接受退出政策的文职人员,这一环节的主要目的是为用人单位以后执行人员退出政策疏通渠道,减少实行退出政策时遇到的阻力。

  2.定期的、公平的、公开的绩效考核,并根据文职人员的考核结果做好人员退出的缓冲工作。这一环节是文职人员退出机制的核心环节,所谓缓冲是指文职人员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并不直接导致解除雇佣合同,用人单位要针对文职人员绩效考核的具体结果做出恰当的处理。比如,对于那些本来很有潜力和能力,但是被安置到不适合它发展的岗位上而失去发展空间的文职人员,这时的退出就是指退出目前的岗位到新的岗位上去;而对于那些有学习能力,但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而导致绩效低下的文职人员来说,这时的退出就是离岗培训或在职培训;只有那些绩效低下且已经没有潜力和那些与岗位需求不相匹配的文职人员才会直接面对解除聘用合同的结果。关键是用人单位对绩效考核的反馈,如果做得好,就可以从退出机制中获益,如果做得不好,不但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还会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3.重视解雇程序的管理。解除聘用合同本身是较为刚性的,但在解除雇佣关系过程中如果过于刚性则会导致矛盾激化,解除成本也必然增加。所以,在操作中不仅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即在法定程序基础上要以人为本。对用人单位来讲,解雇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降低文职人员的心理失衡,降低解雇成本。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制定系统的'退出机制,把裁员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的实施方式保证退出机制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