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

时间:2021-08-31

劳动合同 篇3

  从深圳出发到东莞,高速公路的两旁,是类似的风景,厂房,楼盘,零星的农民房,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些挂满了衣物的宿舍楼,还有就是巨大的楼盘广告。豪华的高楼大厦,已经从深圳关内,延伸到关外更远的地方。

  车子到了莞城,已经几年没有来过的同事感叹,真的不认识了,原本印象当中的一个广东的典型的布满了工厂的城镇,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颇有规模的城市。不过路边那些楼房门口的工厂招牌,还有马路上的那些货柜车,提醒我们,这里依然是一个工厂集中的地方。

  我们采访的是一家规模中等的台资厂,厂房很大,但是有点点凌乱,车间里面,坐满了年轻的女工,仔细打量,发现这些女孩子和我第一次来东莞采访,大约是七八年前比较的话,穿着打扮上面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大部分显得很时尚,也很精灵,少了那个时候大部分所有的那种木纳。流水线上的运作安静而快速,看着女工们熟练地完成自己手头上的工序,然后飞快地转给下一个。

  每个女工面前的缝纫机都写着她们的名字,这是因为,他们的产品是为美国的一些品牌进行加工,而这些企业,几乎每个月都会派人来工厂进行抽查,看看老板有没有克扣工资,有没有用花名册以外的工人来加班加点。正是因为这样,老板说,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推行,对于自己的影响不算是太大,即使是人力成本的增加也是有限,但是,老板很认真地说,但是,对于他们这些商家来说,心理上造成的影响很大,对于未来的投资前景,确实会有担忧?

  担忧什麽呢?我倒是不理解了,既然成本增加其实不多。“担心工厂的稳定性。”老板显得很忧虑,“这些日子东莞这里发生了好多事情,一些工人不愿意好好干活,就吵着要和公司解约,要先把自己的退休金拿了再说。没有工人,怎末开工,怎麽准时交货呢?现在,做老板的最怕的,就是工人闹事。“

  我当然明白,站在不同的立场,看待同样一个事物,理解的角度,和考虑问题的角度就会不同,这也就是我们准备做关于劳动合同法专题的一个出发点。我们听到了劳方的声音,看到了一些关于资方如何不合理对待劳方的事例,但是凡事都会有另外一面,原来作为资方,也有自己面对的困难和担心,还有不满。

  “我知道,政府也希望能够促使企业进行转型,希望有更多的高科技企业,但是,中国目前毕竟还是需要我们这些人力密集型的加工企业,因为中国需要我们这些企业提供就业机会。”

  这样的观点,已经是不止一次有企业提出来,这样讲,有可能是站在他们自己的立场上,为自己的利益而游说,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指出了中国目前所处的状态,那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依然是支持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支柱。当然,这样一个问题,需要经济学家们用数字和事实来作出一个讨论。

  回到香港,和几个做投资的朋友讨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大家的意见很分歧,赞同的,认为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应该让劳动者都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政府需要从法律的层面对他们进行保护,但是反对的则认为,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还没有到不依赖劳动密集的阶段,一刀切,很可能会造成更多低技术工人的'失业,因为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投资的减少,他们举了一个例子,沃尔玛在中国的采购,在今年已经减少了百分之四十,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量的做来料加工的企业,会没有活路的。

  我明白,这是一个不是一下子可以讨论出一个结论的问题,对我来说,我更加关心的,是劳工他们自己需要什麽。接触了一些工人,问他们,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否了解,他们一开始都点头说,知道一些,但是问得仔细一些,他们都说不上,这部法律到底和他们自己有怎样的关系。一些工人说,当然明白,了解多一些法律对自己有好处,可以保护自己,但是自己每天忙着上班,加班,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这部法律。

  而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已经在东莞打工十五年的女工这样对我说:”只要工厂的生意好,老板对我们好,法律怎样,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劳动合同 篇4

  编号: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项之约定,双方于 xx年x月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终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 月发给,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xx年x月x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劳动合同 篇5

  据我多年的观察,大部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很少对里面的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完全不像签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认真。特别是新入职的小白,他们甚至觉得签订劳动合同仅仅是办理入职手续的一个环节而己。

  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中,由于就业市场的压力,劳动者一方普遍处于弱势的地位,而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重要法律文件。所以,非常有必要对里面的关键信息进行重点关注和解读,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陷入一些无良雇主设置的法律陷井;只有知已知彼,甲乙相互相互了解,才能建立良性的劳动关系,促进双方的共赢。

  当一份劳动合同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以下这八大关键信息要特别留意。

  关键信息一:甲方名称——看清楚合同的甲方(用人单位)的具体名称,以防中了调包计

  要看清楚合同上注明的甲方是否招聘信息上的用人单位。有些同学应聘时冲着对方工作单位是政府、国企或事业单位,等签了合同才发现自己只是和某人才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工作地点在政府、国企或事业单位。也就是说,你工作的地方并非你的东家,你只是人才代理机构外委员工。要知到,现才许多单位的正式员工与外委员工的工资福利代遇是相差很大的。

  关键信息二:合同期限——了解合同期限的种类和时间,便于自己规划职业目标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有效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一般来说,单位不会轻易与新入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当出现法律规定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发生时,例如,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关键信息三:试用期——验证试用期限的规定是否合法,避免“试用期凶险”

  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所以,你要对照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检查劳动合同里写的的试用期限是否合法。以防有些不良雇主,为了掌握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又或降底人工成本,将劳动者的试用期随意延长。

  关键信息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有明确范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让自已心中有数

  1.工作内容是写你的工作岗位的一个具体名称,或几个同类性质的工作岗位的具体名称,不应泛写管理岗位或操作岗位,以防止用人单位无须与员工协商签订变更合同就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地点,一般应写明某市、或某区,如果是比较大的城市,如广州市,可约定是在原八大老城区或是含增城、从化、花都、南沙等新区。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动往往会给员工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特别是结婚后,会对家庭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应留意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如有异议,或与当初招聘时用人单位的承诺不符,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及时提出,以避免日后造成被动和纠纷。

  有明确范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用人单位日后的把你调到合同写明的工作地点以外的地方,你可以以合同规定的不符为由拒绝调动,如果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果在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调动你不接受,那就是你违约,单位可以说你不按合同约定,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工作岗位亦是同样的道理。

  关键信息五:工时制和休息休假——劳逸结合很重要

  工时制有以下三类:

  1.标准工时制度,这是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现行法定标准工时制度是,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根据规定,标准工时制下: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2.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针对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用人单位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在该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针对因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灵活形式的工时制度。

  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看清楚工时制很重要,比如,你业余在进修,晚上要上课,那么,标准工时制就是最有利于你安排有规律的业余生活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

  关键信息六:劳动报酬——工作价值的最基本体现

  劳动合同一般会注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是多少,那么,这里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同时也是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如果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是5000元/月,那么5000元就是你的加班计算费的基数。

  其次,还会约定工资计发形式

  1、计时工资:这种形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的工作定量应该是70%以上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此外,还会约定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多少,转正后工资标准是多少。

  工资发放时间是每月几号发放或每周几发放,是当月发当月工资还是当月发上月工资,是现金发放还是打入工资帐号中,这些都要明确清楚。有了这些文字上的规定,才不容易产生一些法律纠纷,比如拖欠工资的时间节点的界定。

  关键信息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格式合同,但会在后面部分留下一处空白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里要注意,约定的事项要合法,以免被这种非法或不恰当的约定所误导。

  比如,有的雇主在此处约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在此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医疗、工伤待遇的问题。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在合同中约定不买社保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无效条款。

  有些合同约定了如女职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绝或要求改变条款。

  关键信息八:通知和送达

  劳动合同还是规定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的送达方式,一般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这样,如果你的通讯地址变更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备案。以免重要文件送达不及时造成相关损失,而又得不到赔偿。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