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8-31

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集合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姓名:

  主要负责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家庭住址: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日 20xx年 月日

  甲方订立本合同的前提条件:乙方订立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1、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经营组织、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且民办非企事业单位等组织; 与原单位无约定从业限制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

  2、 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或自由职业者;

  2、非违法在逃人员;

  3、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特别说明: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文义,并对全部条款含义理解一致,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事由;并且乙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已阅读甲方有关劳动纪律及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签订本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同意放弃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章的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试用期内完成业绩净额万元即可转正。

  (二)无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时止。 具体工作或项目内容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岗位,并且自愿服从甲方安排;

  1、 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调整乙方岗位;

  3、 乙方因医疗期、产期导致原岗位被其他人取代时;

  4、 其他原因导致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对乙方岗位或职务进行相应的调整,薪酬随岗位或职务变化进行上下浮动,乙方对于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可能导致收入增加或减少,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不得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对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到甲方商业秘密材料及其他信息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私自留存、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信息牟取私利。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产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 定时工作制:(按考勤制度执行)。

  2、 不定时工作制:特殊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计件计酬。

  第七条 乙方享有法定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休假的权利。若甲方在法定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其工资报酬的支付按劳动法规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执行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环境,以保障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效益以及乙方岗位、工作业绩等,给付乙方不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具体标准详见甲方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双方关于劳动报酬的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公司规定的假期休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将依法支付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五条 甲方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以包含在劳动报酬内的方式发放,乙方可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发展,同步改善集体福利和乙方的个人福利。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系规章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给予警

  告、罚款、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甲方有权主张本劳动合同无效:

  1、 向甲方提供的应聘资料及叙述不真实。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年

  龄、婚姻状况、犯罪记录、工作履历、体检报告等;

  2、 患有传染性疾病、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有精神病史或因正处于精神病治疗期,未向甲方主动如实告知

  的或者隐瞒受伤(事故)经历的;

  3、 虚构工作能力的;

  4、 虚构曾获得过奖励、表彰、荣誉称号的;

  5、 有其他欺诈行为的。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覆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经双方协商,可通过另行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方式,变更本合同服务期限,并约定违约责任;

  4、 发生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如乙方违反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例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详见规章)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A、 无故缺勤连续两天以上;

  B、 不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满5天;

  C、 在非吸烟区域或带入明火,擅自动用搬移消防器材,擅自使用电加热工具,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

  D、 故意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或指令;

  E、 干扰公司管理人员或考核部门工作,经劝阻无效者;

  F、 教唆、煽动、鼓动、促成其他员工辞职、罢工或消极怠工。

  G、 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使用其他营私舞弊的手段,为自己或为自己的亲属、朋友谋求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司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000元;

  H、 使用虚假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票据向公司财务报销;

  I、 乘工作之便,收受回扣或接赂;

  J、 偷窃、侵占或挪用公司或同事的资金或财务;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否则,甲方将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代缴的各种社会保险。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2、3、4条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在劳动合同、培训协议等相关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或乙方存在下列事实或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有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 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的;

  3、 在试用期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行政拘留的;

  4、 不能达到工作目标或工作要求的;

  5、 拒绝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6、 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依法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找到合适的人员接收其工作到熟练为止,并办理完成交接手续方可结算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未按规定报告,甲方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立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且双方没有签订其他有效用工合同或服务期限协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续延三个月的合同期,但双主连续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外。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1、 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2、3、4、5款情形的;

  2、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同意办理手续,但甲方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的;

  3、 乙方提前30日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的;

  4、 损害赔偿金额按乙方岗位类别工资乘以未履行约年限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损害赔偿金标准。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与第二十七条约定的情形中,甲乙方任何一方不按规定时限解除合同而要求立即解除合同的,每提前一天,应以乙方日工资标准向对方额外支付提前离职补偿金。

  十、其它事项

  第三十二条 乙方依法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发生与原单位相关的约定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乙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赔偿。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