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获得___月工资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
2、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劳动工具及宣传资料。
3、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视情况确定休息日)。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每天认真打扫本培训中心卫生,整理杂乱物品,杜绝有卫生死角。
2、按要求每天外出招生,每月招生数量不得低于规定人数。
3、认真辅导学生做好家庭作业,并认真检查。
4、视实际情况协调作息时间,服从调配。
5、热情接待来访学生及家长,接听来访电话并认真作记录,适时回访。
6、在工作期间,确保学生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统筹布署中心工作。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每月10号按时支付报酬。
2、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嘉奖。
3、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已包含五险一金)
第六条 奖励与惩罚
1、根据本培训中心已交费人数,给予乙方每个月5元/人的奖励。
2、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3、乙方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每月扣除当月工资的2%—5%(视情节而定)。没有按规定完成招生名额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10%(视情况而定)。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周前,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合同不能继续)。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还要追究乙方民事或刑事责任:
(1)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能力)
(2)乙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没有经甲方同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4)乙方说(做)有损甲方名誉的话(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履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乙方扣除1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正常情况合同期满一次性发放。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甲 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及奖金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工资全额发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资。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补助。寒暑假的生活补助金 元/月。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的生活补助。
第八条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第九条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条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第十一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第十四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第十五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第十八条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办学模式、形式、结构、规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经考核乙方不适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书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