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2)

时间:2021-08-31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厨房承包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把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制作,并聘请乙方为该厨房厨师长,聘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期满如需继续聘用,必须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负责厨房原材料的采购、供应以及日常节约监督。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电、气费用自负)

  4、乙方每月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元(包括工资、加班费、福利、劳动保险),每月10日发放上月出勤工资,日后根据营业情况需增减人员,再考虑增减工资总额。甲乙双方在试用期过后根据经营情况定出合理的营业指标,在经营指标完成的情况下,乙方享有现有的工资,超额予以奖励,未完成则适当的进行工资下浮1000元。

  5、甲方根据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

  二、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配备的人员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到甲方厨房工作(其中炒锅人、砧板人、凉菜人、面点人、打荷人),乙方人员需技术过硬,保证出品质量,乙方若对厨房人员调整时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2、乙方需做好厨房各项成本控制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保证零餐、宴席达到毛利率50%(±3%);团队餐达到毛利率30%;早餐、员工餐只计成本,如达不到乙方规定的毛利率将按所差数(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营业总额)的50%扣除工资。

  3、乙方应组织每周召开一次菜品讨论会,并邀请甲方管理人员参加,在确保菜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鲜(每月至少推出两道新菜品)。

  4、乙方应结合节假日及酒店特殊情况,适时推出时令菜、节日菜,团餐、生日宴、标准餐、会议餐,不定期进行创新等活动。

  5、因乙方厨房出品质量问题,而遭到客人投诉、退菜时,此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卫生规定要求,由于乙方管理问题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门处罚,此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管理问题引起甲方厨房火灾,此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出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酒店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乙方人员应按要求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一律不准另行兼职。

  9、乙方人员需遵守酒店作息时间,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10、乙方需交纳制服及工作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办

  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此保证金随工资一同退还。

  11、厨房员工的休假,由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在重大接待和节日期间不得安排休假。

  12、如乙方中止本协议时,需提前通知对方,待甲方找到厨师后方能离职,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为保证乙方承诺到位,进场前需交1000元押金,乙方全部人员须于年月日时前到位,10天后押金退回并用工资做为担保;每月发放总承包金额的80%做为工资,剩下的20%将作为岗位保证金留在酒店,离职时一并退还。

  14、乙方每周须配合采购人员到市场购买原材料,了解市场聚格及菜品品种。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涂改无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身份证:

  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

聘用合同 篇4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码:

  陂面镇南河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 为本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止。

  二、聘用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聘用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1、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2、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 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七、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聘用单位(盖章):南河幼儿园 受聘人员(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