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时间:2021-08-31

【精华】聘用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天元区啦啦幼儿园

  法人代表:

  乙方:

  准驾车型:

  驾驶证号:

  因甲方乙方双方共同需要,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xx学期,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时按量发放乙方工资xx元/月(寒暑假除外),不得拖欠乙方工资,甲方为乙方每年购买100元人身意外险。

  四、乙方责任:

  1、工作时间:早上 6:30 至 接完幼儿 ,下午 15:40 至 送完幼儿 .无论是工作日或双休日乙方应严遵本园有关校车工作的安排和调度。认真履行司机职责,服从园方的工作安排,爱护幼儿园的名誉,维护幼儿园的利益。

  2、出车前应认真仔细的做好车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园方;要爱护校车和校车内的设施;每日接送完幼儿回园后,司机应对其车厢地板、坐凳、仪表台进行清扫、擦拭,每周洗车一次。

  3、行驶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则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甲方并配合园方进行维修,同时协助园方另派车接送幼儿,确保行车安全。

  4、高度重视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在车厢内抽烟、吃东西;驾驶员应保持平和心态,谨慎驾车、匀速行车(时速控制在40公里以内);要有"马达一响,集中思想"的高度责任感。

  5、如因乙方未遵守以上条例或驾驶不当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有严重违纪、无责任心、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并终止合同。

  7、乙方的第一个月工资中抽取50%留作合同协议的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若不继续续签合同再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而无故辞工的,扣除当月工资及合同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幼儿园、司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师生安全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以上几点,甲乙双方务必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工作)。

  第二条 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四条 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 ,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工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超过 15 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 本条第2项的情形需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终止。 第七条 除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所述解除协议的情形外,甲乙双方若需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由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同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十条 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寄送相关文件、通知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对方可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订的所有用人合同、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