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2)

时间:2021-08-31

技术转让合同 篇3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之彰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者服务所订立的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的总称。

  技术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技术合同的标的物是技术成果和技术秘密。

  技术成果以及技术秘密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凝聚着人类智慧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源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所谓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所谓技术秘密是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

  对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会涉及合同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多种法律。

  3.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技术合同的主体一方具有特定性。

  技术合同当事人,通常至少一方是能够利用自己的人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或咨询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技术合同的内容:与其他合同一样,技术合同的内容是通过技术合同的条款体现出一的。而技术合同特殊性也正是通过技术合同条款的特殊性体现出来的。技术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见容:项目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该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验收标准;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4条确认,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呈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我国《合同法》将技术成果分为两类:一是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基耸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二是职务技术成果以外的基耸技术成果,或称之为非职务技术成果。合同法的这一公类方式与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326条第2款规定,技术成果主要包括两类:其一,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所谓“执行法人或老臣是其他组织的工作作乱”,既包括工作人员人人事他的'本职工作,也包括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其二,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完成的技术成果。《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确认,所谓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技术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 。

  2. 该技术 。

  3. 该技术 。

  4. 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 其他协作事项:

第三条 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

  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 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即 。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即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