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2)

时间:2021-08-31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乙方(供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指定保健诊所使用“韩国RAPIGEN”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进行测定),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5.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粉煤灰事宜协商一致,签订粉煤灰购销合同条款,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滨州XX厂生产的39优质粉煤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三、产品名称、单价、数量、计量单位、金额:

  1、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供应粉煤灰,并确保乙方的生产需求。

  ⑵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标GB1596—20 及《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与掺和料应用技术指南》中有关技术要求。

  ⑶甲方在向乙方移交粉煤灰时,应事先经乙方化验同意。

  ⑷甲方对移交给乙方的粉煤灰进行计量时,必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应按合同结算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⑵乙方应根据自身生产需要,正常供货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规格及数量以便甲方做好生产及运输计划安排。若乙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承担货物供应中断的一切责任。

  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数额支付甲方货款。如未能及时付清,甲方有权中止供货。

  五、产品的交接地点。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数量验收:粉煤灰移交时,甲乙双方需要同时在场对粉煤灰进行计量,共同确认。如有异议,双方应在收货时当场提出,当数量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同意送至第三方地磅进行复检,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验收:收货时,乙方的收货人员应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开出收到条或过磅单视为合格。如有异议,经双方同意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复检,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执行期间,在给乙方供货时甲方应有专人确认签收,否则乙方不予卸货。

  七、货款结算

  八、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其他方购买本合同项下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供应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不能保质保量供应乙方货物,乙方有权另选供货商,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对价格进行调整。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在不需要粉煤灰后的一个月内付清甲方货款。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一)买受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交付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终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③买受人对出卖人多交付的标的物,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绝,对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的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④买受人享有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①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及时检验。

  ③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标的物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出卖人。

  ④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承担自约定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⑤买受人拒绝接收时,对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

买卖合同 篇5

  供方: (简称供方)

  需方: (简称需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皖20xxJ112标准验收,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合格证随货提供给需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等)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江东大道东侧与印山路南侧交叉口)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 交货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十天进场安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验收。如遇质量异议,由需方收货后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实际安装数量经施工员、质检员签字确认为结算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八条 付款方式: 安装到顶后经验收付75%货款,余款待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买方免费提供上楼吊运和少量钢筋料头及提供符合相应标准预留孔位。

  2、卖方免费安装就位(不吊模不灌缝)。

  3、需方须提供安装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需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的千分之 十 计算;

  2、如遇价格上涨停止供货,除赔偿损失外,应按未供部分货物的总金额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 一 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财务、项目财务各 壹 份。供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