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合同(3)

时间:2021-08-31

  学校劳动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个月。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第十四条。

  (2)第十六条。

  (3)第十七条。

  (4)第十九条(2)、(3)款。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劳动合同5

  用人部门(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

  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门应安排其调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则给予20元/天的加班补助费。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四天。

  2、乙方基础工资标准为 元/月,岗位津贴元/月,试用期内享受上述工资的80,合计为 元/月,行驶里程津贴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发放形式为 .(①领据领现金形式,②银行工资卡形式)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合同期满内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受伤,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伤的(需台州市各公立医院证明),甲方将按照《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临时工在孕期、产假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学校学习的;

  (2)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用工部门、临时工本人和学校人事处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2020学校劳动合同范本(精选5篇)】相关文章:

1.2020最新劳动合同范本(精选6篇)

2.学校委托培训劳动合同范本

3.学校保安用工劳动合同范本

4.补习学校劳动合同范本

5.学校小卖部承包劳动合同范本

6.学校保安劳动合同范本

7.2020劳动合同(精选5篇)

8.2020劳动合同(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