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2)

时间:2021-08-31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 有权组织合唱团内部会议以及根据教学实际改变既定的任务安排。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4.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主持本团的合唱艺术工作。带领全团为建设成为大同市一流声乐团而尽心尽责。保证每次课时(_______分钟/节课)的完整和内容的充实。

  2.关心每一位团员,努力培养团员的敬业精神、合唱艺术的奉献精神和自豪感。

  3.负责对声乐指导、钢琴艺术指导和各声部的管理。负责合唱团艺术水平的提高,提出艺术发展方向。

  4.编制合唱团的教学与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负责对各声部的专业训练和专业素质培训。

  5.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

  2.组织合唱团员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团员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

  2. 乙方在因工作受到伤害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3.向乙方提供合唱团员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原定授课费的_______倍的.违约赔偿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甲方教务处(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四川广安众信杆塔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按甲方工资计核标准按月发放。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 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延续劳动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

  第十二条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甲方因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减人员;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广安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