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2)

时间:2021-08-31

技术咨询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内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包含评审费用)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过一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技术咨询工作停滞、延误或终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合同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编制方案不能按时完成、返工或评审未通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3、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

技术咨询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任务

  1.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

  2.编制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新增建设投资8631万元,建筑面积11000平米);

  3.编制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新增建设投资6200万元)。

二、甲方的责任

  1.20xx年8月10日前按时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并对所提资料和依据的可靠性负责。

  2.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

  3.尊重乙方技术咨询文件的版权。不擅自修改或转让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准确、齐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的前提下,于基础资料齐全以后10日内完成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并免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文件肆份,技术咨询文件在长沙交付。甲方要求增加的技术咨询文件,需另收取增印工本费。

  2.乙方所提交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与本技术咨询任务的技术论证或评估会议,解释和解决相关问题。

四、技术咨询服务费及支付办法

  1.取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

  2.取费金额:上述技术咨询服务按下列方式计取技术咨询服务费:1)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技术咨询服务费6000元。2)编制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新增建设投资8631万元,建筑面积11000平米):技术咨询服务费10000元。3)编制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新增建设投资6200万元):技术咨询服务费20000元。上述技术咨询服务费总计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3.支付办法: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咨询文件后七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和文件增印工本费。

五、违约责任甲方

  1.如甲方未按期提供资料、依据,影响乙方工作时,甲方应承担技术咨询服务延期完工责任;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依据不准确,造成乙方修改返工,甲方除承担技术咨询服务延期完工责任外,还应根据乙方修改或返工耗用的时间,按1000元/人;日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咨询服务费和增印文件工本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为逾期付款金额的累加计取。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修改、变更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应对其后果承担技术和经济责任。

乙方:

  1.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技术咨询服务任务,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为逾期完成部分咨询费的累加计取。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深度不符合国家规定,乙方免费返工。如因乙方的技术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减收或免收咨询服务费。

六、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或由长沙市经济合同仲裁庭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电 话:

  承接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