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买卖合同

时间:2021-08-31

塔吊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易损件保用陆个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货款 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出卖人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代办托运,买受人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总价格内含运费,买受人负责卸车费用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派壹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买受人负责组织实施安装及吊车费用。买受方负责给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