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2)

时间:2021-08-31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年级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根据学校所规定的考核办法实行履职考核,当月考核合格者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则解聘,自解聘之日起,本合同失效。

  二、协议内容

  1.由年级和宿管员签订聘用合同,宿管员必须遵守学校及年级的规章制度。

  2.在岗期间,宿管员的基本工资是________元/月,保险费________元/月(保险费自行缴纳),奖金________元/月(年级根据宿管科考核结果,酌情奖罚)。

  3.宿管员必须认证履行岗位职责,体卫处宿管科每月对宿管员工作进行考核,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责成年级组给与解聘。

  4.宿管员如经常无故脱岗,或者管理中出现严重失误,年级组有权当场解聘。

  5.聘用期限为____年。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学校体卫处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自20xx年 x 月 日至20xx年 x 月 xx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1、因工作需要,担任司机工作。

  2、负责开车、车辆保养、故障检查维修、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

  3、负责食品货物交点后装车和运送至各门店。

  三、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食宿。

  2、甲方负责乙方日常工作中的车辆行程、安全行车的管理。

  3、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燃油费、保养费用以及车辆司乘险。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请假的,应先报告请假。

  2、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候命。

  3、在仓管员交点货物时,应在场核对,并在验收单据上签收;签收后负责装车,装车时应确保食品等货物合理放置,防止变形受损。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交通事故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驾驶员无责任的,不处罚;驾驶员有责任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负担。

  5、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不得擅自借与他人驾驶,如有发现,甲方立即解除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因酒后、严重违章驾驶车辆,或肇事逃逸;或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包括本队司机),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将承担损失的全部费用。

  7、乙方应爱护车辆设备,执行操作规范,节约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对车辆三勤四检,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到礼貌待客,举止文明。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隐瞒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 未经同意私自出车的;

  (3) 旷工2天以上的致使食品没有办法及时运送造成公司损失的;

  (4)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5、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资。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聘用合同 篇6

  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固定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三、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年薪为_____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__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执行。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