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时间:2021-08-31

【热门】聘用合同模板集锦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员):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学校,爱护学生,责任心强,有实干精神,服从学校管理,听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

  3.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内解决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4.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5.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将请假条留存后,方可放行;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6.对校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 7.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处置;

  8.协助公安部门、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9.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安保器械,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钢叉、电警棍等安保器械。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保卫室监控值守工作;

  10、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对在校门聚众吵闹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的现象,应予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经劝阻不听者报告110或派出所,并协助110或派出所处理有关事情。禁止他人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客运车辆在校门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车辆乱停乱放,保证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发现学校门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现象及时阻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11、负责检查巡视学生课间活动时的安全问题,对上树,爬高、扬土、打架、过早到校等行为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二、保安人员的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每月工资1500元(具体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三、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责任:

  1、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

  2、工作散漫、不负责且屡教不改。

  3、当班期间擅自离岗。

  4、辱骂殴打教师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5、邀约他人在校区内喝酒、打牌。

  6、酒后上岗。

  四、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1、上班时间为7:00—12:00,13:00—18:00(具体以学生离校时间为准)。值班保持信息畅通,遇紧急情况或特殊事情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学校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因病、因伤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双方自行解除本合同。

  5、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没有任何劳务关系。

  五、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7日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 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及奖金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工资全额发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资。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补助。寒暑假的生活补助金 元/月。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的生活补助。

  第八条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第九条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条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第十一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第十四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第十五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第十八条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办学模式、形式、结构、规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经考核乙方不适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书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