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设备买卖合同范本
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项目的
2.设备一览表
3.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
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4.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5.卖方向买方所供设备达到设计及良好使用状态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培训等。
二、设备技术标准:
直接填写内容或填写见技术协议(编号: );如果对产品外观或其他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技术协议中明确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第一条2款所述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包装、税费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5.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金额 的银行预付款信用保函,买方凭卖方预付款保函支付的预付款;
2.设备送达交货现场按装箱单清点验收合格后日内,付合同总价的 ;安装调试完毕总体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其余 款项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日内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确认:卖方须在发货前向买方发出书面交货通知单,得到买方的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3.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的有限公司安装现场;
4.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
六、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含在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现货,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详见技术协议书);
2.验收方法:
2.1卖方将设备运到目的地后,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设备的包装、件数进行清点检验,但该检验不构成对设备质量、性能、安装以及使用状态的验收确认;
2.2 卖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
八、安装及调试
1.由卖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费用含在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收费;
2.卖方应随设备向买方交付使用说明书(份)、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的配件和资料;
3.货到现场 日完成调试。
九、包装及费用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包装物符合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装物费用包含在产品价款中,不需买方另行支付。
十、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卖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提供的质保期限为年。质保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质保期顺延;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买方不当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损坏,卖方负责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费。质保期过后,卖方仍负责设备的长期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2.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在使用寿命期内,若出现维修不能或无维修价值的情况,卖方在收取设备折旧费用后,向买方免费提供同型同质设备并达到买方原使用状态;
3.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不存在设计、制造以及安装缺陷、错误或瑕疵,若出现前述情况,造成买方或买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1.设备出现技术或质量或其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问题时,需卖方到买方现场解决的,卖方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给予答复,并自接到买方通知起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
2.设备由卖方安装完毕后,卖方负责在用户现场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使用 和保养的技术培训。
十二、监造(本条款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条款;如不适用,本条款全部删除,并注意调整下面条款的序号。)
1、买方派人在卖方现场对合同标的设备的质量和制造进度、交货期进行监造;
2、买方派驻卖方的监造人员不超过人,卖方应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3、卖方在设备交货时,必须提供买方监造人员签字确认的监造记录,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
4.买方的监造行为不免除卖方合同项下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关于设备质量、技术性能、交货期限的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付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外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则另按质论价;如不同意利用,则买方拒绝接收,合同解除;
2.卖方所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同意卖方对设备返修合格后按原价接收的,卖方须承担设备返修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设备交付日至返修验收合格日期间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日;
3.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向买方每日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买方逾期付款的,买方向卖方每日支付未付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未按要求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视为违约,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6.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1款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响应时间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按天计算),逾期超过3日,买方有权自行委托维修,卖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并赔偿买方停工损失;
7.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回已收货款,并自行将设备运回,所发生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15日内,未将设备运回,视为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卖方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