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聘用合同四篇(2)

时间:2021-08-31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市教育局(_____)第_____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商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教职工调动人员上岗必须实行试聘期制度,期限一年。

  二、 甲方聘用乙方到_____岗位工作,试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时间一年。

  三、 试聘期内,乙方人事关系、档案由_____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四、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

  五、 甲方依法按月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七、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或接触合同:

  1.试聘后三个月复检身体不合格的;

  2.乙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能完成试聘岗位正常工作任务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甲方被撤消和宣告破产的;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未满,且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经医学鉴定(县级以上医院)确定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2.甲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二、合同双方不得擅自违约。若有违约应解约手续完备,并承担违约金,经鉴证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试聘合同不当,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元。

  乙方擅自解除试聘合同,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___元。如乙方是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参加甲方的全员聘任;考核不合格,乙方可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如要求调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乙方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十四、乙方的工龄从甲方主管部门鉴证之日算起。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六、甲、乙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甲方主管部门签证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存档一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主管部门:(签证)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4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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