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定向开发合同(3)

时间:2021-08-31

  (6)公积金或银行按揭付款方式按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各方权利与责任

  10.1甲方权利与责任

  (1)本项目建设用地摘牌前,因不可抗力原因(战争、社会动乱、重大自然灾害)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乙方在本项目征地前期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本项目开发建设中的任何经营性风险。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征地、报建各项手续,帮助协调有关公共关系,共同争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和减免,尽可能降低本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其它建设成本。

  (2)甲方监督督促小组代表甲方负责与乙方协调有关事宜。

  (3)负责组织本校教职工选择认购本项目商品住宅,签订《房屋认购书》及《房屋购销合同书》;负责统一收取甲方教职工缴纳的本项目商品住宅购房款,并按双方有关约定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专款专用,乙方须将所收甲方款项等额支付凭证复印件提交甲方,确保所收取的甲方款项用于本项目征地及本项目工程开发建设。

  (4)负责派人参与监督本合同项目用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和本合同项目教职工购买的商品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原材料的采购。甲方派出的监督人员发现问题需要纠正时,必须首先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由乙方协同有关施工、设计和监理人员按程序解决。

  (5)协助乙方做好本项目三通一平建设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商品房在未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前,除甲方派出参与施工质量监督的人

  员按本合同规定参与施工质量监督外,其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阿名义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10.2乙方权利与责任

  (1)负责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融资并独立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建设所

  产生的经营风险及经营收益。

  (2)负责本项目全部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各项:负责本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本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线路入户;合法开工手续的办理以及营销、策划、项目整体规划和单体的设计委托、工程报建及全部工程建设组织工作,包括工程发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等。

  (3)委托与本项目勘测资质要求相符合的勘测单位进行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壹套完整的地质资料(复印件)。

  (4)委托与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相符合的设计单位进行小区规划设计,并向甲方提交本小区规划设计图和甲方教职工所购房屋的设计图纸文件各壹套。

  (5)负责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严格监督本项目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和按施工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规划和设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确保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6)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施工安全意外事故责任,处理好周边关系及安全事故纠纷,加强治安管理。

  (7工程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组织甲方、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

  (8)在与甲方教职工签订《房屋购销合同书》时,应公示销售房屋必备的有效证件。

  (9) 保证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价格和条件满足甲方教职工的购房需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甲方购房户办理住房公积金或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10) 保证住房按期交付使用,负责保修期内的房屋保修。

  (11) 负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处理与办证相关的问题。

  10.3 担保方责任

  (1) 督促乙方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

  (2) 对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一切行为承担担保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回甲方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并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下列情形视同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1) 因乙方资金短缺或其他原因造成首期商品房交房延误达6个月以上(不含六个月);

  (2) 因乙方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变故,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破产、重大诉讼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前期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下列情形视同甲方无法履行合同:

  (1)甲方教职工房屋认购未达到300户;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首次应付款。

  11.3乙方如未能按期交房,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或其它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本项目首期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11.4本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政策承担相应违约责在。

  11.5本项目建设用地摘牌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指战争、社会动乱、重大自然灾害)致使本合同有关条款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并共同向政府报告,以寻求帮助,减少双方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含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及附件)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符的,按《物权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提请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含附件)经甲、乙、担保三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担保三方协商补充,并就有关事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和担保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大学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乙方: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人:

  担保方: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