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2)

时间:2021-08-31

雇佣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户籍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

  第七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雇佣合同 篇3

  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一、《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

  二、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

  1.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

  2.劳动者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明知对方系尚未毕业的学生的情况下,仍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

  3.不存在附生效条件劳动合同条件未成就的情况;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的其他条件。

  用人单位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法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在校实习当年与单位自愿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对当事人的情况完全知情,双方在此基础上就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劳位、报酬,该情形不应视为实习。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额,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责任能力。意见第十二条不能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雇佣合同 篇4

  雇主(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精准预测,如产妇实际生产的日期与约定的起始日期不符,以产妇实际生产日期为准,时间顺延。)

  (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______天。

  2.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500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订金人民币500元,余款于服务期终止日支付(以实际服务期终止日为准)。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3)其他: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