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期间的饮食。尊重乙方、不歧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务期间内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产生的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4.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传染性疾病),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5.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如甲方发现乙方造成小孩损伤或虐待小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4.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时与甲方的沟通,不能擅自离岗,讲究个人卫生,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5.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4个星期与甲方商议,如擅自离岗,甲方不支付当月劳务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情况下,由宁波市仲裁员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