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十一五目标执行情况及涉残重点的工作总结范文(2)

时间:2021-08-31

二、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近年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基层残疾人组织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推动了基层残疾人工作顺利开展。随着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残疾人需求的日益增长,对基层残疾人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XX县残联"三有"(有残疾人基层组织机构、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的目标,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县、乡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召开了县、乡残代会。XX县残联在2008年1月底前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聘请名誉主席、副主席,选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理事。此次大会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从16个乡镇所在地乡、镇民政助理员中通过推举产生乡、镇残联理事长,改变了乡镇无残联组织的局面。按残联的工作要求,2008年5月份对政府残工委的人员做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残工委的工作制度和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XX县残联由“五个一”(一张桌、一把椅、一个人、一部电话、一间屋)的局面,实现了现在实有人数9人良好的工作局面。完善的残联组织建设,对加快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字〔2009〕110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年初市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来,就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相关部门协调,并于6月份递交政府常务会议,经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开发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助理员选聘实施方案》,同时向各乡镇(开发区)转发了市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向政府递交了《关于申请批拨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理员工资及补贴的请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调,此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目前15个乡镇1个开发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186个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已全部选聘到位。进一步形成了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格局,增强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打造成一支爱岗敬业,稳定实干,乐于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