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工作总结(4)

时间:2021-08-31

季度工作总结 篇8

  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科室的支持下,科教科在20xx年第一季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现总结归纳如下:

一、实习、进修人员教学管理工作

  1、完成在院230余人的实习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排轮转科室、组织院级临床讲座、技能培训,督导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学生考勤、出科考试、学风医德教育、评选优秀实习生等工作。

  2、接收滨州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学生6人,办理实习手续,并按照分管领导的指示,送到县疾控中心实习。接收乡镇医院进修人员2人,各医学院校社会实践人员8人。

  3、临沂卫校护理专业、影像专业、兰山卫校护理专业、中医专业共计97名实习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于3月中旬给他们办理实习鉴定及离院手续。

  4、按照滨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出科考试要求,组织轮转内外科的实习生完成二级学科第二轮次理论及技能出科考试并将成绩上报到学校教学实践部。

二、滨州医学院第七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文件要求,组织临床实习医师进行技能培训,选拔出两名优秀实习医师参加了滨州医学院第七届临床技能大赛,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团体二等奖及个人优秀奖,其中赵辉同学被选送到韩国参加实习。

三、协助山东医专创建名校及网络信息教学管理工作

  按照山东医专创建名校的要求,将近三年来的有关山东医专教学资料进行组织整理,报送到学校,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全科医学教学研讨会、临床实习管理系统开发研讨会。

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1、晋升中级职称人员任期内继续医学教育考核 为59名参加20xx年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初步审核并上报,考核合格人员发放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2、县卫计局继续医学教育检查 严格按照县卫计局的检查标准对近3年继续医学教育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缺失的资料通过在政工科查找和重新补写进行完善,顺利通过了县卫计局领导的检查。

  3、20xx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材料整理及上报 20xx年我院举办了8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计675人参加。20xx年1月份将8期继续教育项目通知、日程、签到、执行项目汇总表、人员备案表、项目总结、照片、课件、试卷等按照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将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先通过县卫计局初步审核,3月份报送至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审核并办理了学分证书。

  4、继续医学教育日常管理工作 收集20xx年下半年全院800余人所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及论文、科研、著作、专利、进修证书、学历教育等能计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证件并录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5、20xx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分管领导的指示,通知安排外一科、神经内科、产科、护理部进行讨论,最后讨论通过了5个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报送到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审核。

五、科研、论文、著作、专利管理管

  统计20xx年医院职工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科技进步奖等,并按照20xx年的报销标准汇总给分管领导签字,将对以上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并将收集的复印件订制成册存档。

六、院内培训、外出学术会议交流及外出进修管理

  按照爱婴医院要求,对全院职工进行两次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按照分管领导要求,在四楼小会议室等组织安排肾病、糖尿病等学术讲座四次。办理外出进修4人,外出参加学术会议5人。

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搬迁

  按照医院领导的要求,在基建科、物业办的协助下对原防疫站四楼进行粉刷及清扫,将原技能培训室模具、家具等全部搬迁到新址,在总务科的协助下完成上墙制度及窗帘的安装。技能培训室现已正常使用并开始了在院实习同学的临床技能培训工作。

季度工作总结 篇9

  今年第一季度,根据区整规办的工作目标和安排,我局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商品价格检查。

  在元旦、春节期间,我局派出多个检查组,对区内各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及相关的经营服务单位开展了商品价格检查,由于市场商品大部分都是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的检查重点是商品的明码标价。经检查,大部分经营单位都能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但有小部分超市、服装店借节日之机推销商品,标出“原价”、“现价”、“全部商品七折起”等字样的价目牌,但经营者提供依据不足,不能证实原价。我局对其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如继续发现有虚构“原价”的行为,我局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春运票价检查。

  在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我局与区交通部门和各镇、街道经发办相互配合,组成3个检查组,出动检查车辆15台次,检查人员36人次,分赴各镇、街道,对我区主要客运单位南海汽车站包括其下属西樵、大沥、官窑、和顺四个分站及平洲、九江等镇的客运站,各种客运票务代售点的收费和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经检查,各站所开出的各线路客运票价都能按照我局《关于20xx年公路客运票价和春运客运票价的复函》(南价函[20xx]1号)所核定的票价执行,大部分客车还维持平时的客运票价,部分客车票价虽然有所上涨,但幅度没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的允许上浮标准。在车站明码标价方面,各车站都能按规定在客运大厅显眼处公示各线路春运客运票价及当天实际执行票价,有部分车站还利用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显示,标价比较清晰。但在1月19日的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南海汽车站官窑分站有2条线路的标价出现错误,但没有超出春运票价的上浮幅度,因此,检查人员责令该分站立即纠正。在火车票代售点方面,我局检查组共检查火车票代售点12家,这些代售点均能执行明码标价,手续费都能按规收取,未发现有代售点多收手续费的情况。

3、石油气价格检查,成品油价格巡查。

  去年底开始,由于受进口燃气价格不断飙升的影响,石油气、成品油的价格不断上升,为抑制我区石油气、成品油价格快速上涨的势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定,我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粤价[20xx]234号)》和佛山市物价局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价[20xx]232号)》的有关精神,开展了瓶装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调查的过程中,检查组认真检查经营企业的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经检查,我区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批发企业都能按照佛山市瓶装液化气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作价经营,未发现有经营企业因受液化石油气价格上升的影响而哄抬价格的现象,但我局也曾收到一些用户对瓶装气超出政府指导价的投诉,我局都一一进行了跟踪。经查实,是一些流动代冲点,趁液化石油气紧缺之机,乘机提价。由于这些代冲点来去无踪,提取处罚依据难道较大,难以处罚。在成品油价格检查方面,我局加大检查力度,对区内各加油站进行检查,经检查,我区各加油站各种型号的汽油、柴油都能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发现有突破省规定的标准。

4、零售药品价格及明码标价检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xx]186)等文件的精神,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开展零售药品价格检查。具体做法是加大检查力度,共检查区内药店15间,对药店零售药品价格,重点是对国家公布的降价药品的执行情况和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真正落实降低药品价格,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各药店零售药品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价格标准执行,只有小部分超出标准,对这些违反价格规定的处理,由于都是个体经营,在购销过程中,查无记录,取证难度大,因此责令这些店铺立即纠正。在明码标价上,一些药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中3家屡教不改的药店,我局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共罚没2300元。

5、化肥、农药价格检查。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从2月20日开始,我局开展了化肥、农药价格的专项检查。由于目前我区化肥零售价格已基本放开,经营主体亦由原来国有或集体企业经营转为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体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零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因此,我局重点检查了化肥经营的流通环节,共抽查经营化肥、农药的店铺20家。经检查,这些店铺均能按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进行经营,没有发现有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的行为。在实行明码标价方面,一些店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有部分甚至不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过期仍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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