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年终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律师事务所的年终工作总结2

  在过去的20xx年一年里,我所在各级律管部门的指导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计定的责任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对全年工作做如下工作总结:

一、基础数据情况

  我所现有人员为17人,其中执业律师6人,实习律师7人,其它行政和辅助人员4人,为所内新购置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完善了办公自动化条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全年共完成各项工作统计为:

  1、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00人。

  2、法律援助案件6件。

  3、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班4人次。

  4、担任法律顾问3家。

  5、刑、民、经案件办理53件。

  6、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

二、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和警示教育,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学习和教育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任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四、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了收费透明度。

五、做好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和积极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

  我所一直把做好对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落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咨询者非常满意,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

  年内多次与学校社区等机构联合,组织和参与了对学生和群众的普法活动和安全教育,深受广大学生的人民群众的,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在乡、镇、村服务的规范管理上还不够详细,与乡、镇、村的联系,应制度化和经常化。

  2、业务面拓宽不够,特别是传统业务以外的非诉讼领域未得到有利的开发。

  3、卷宗的装订不够及时。

七、明年的工作打算

  我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吸取经验,发扬艰苦奋斗、艰辛创业的精神,以新的发展,新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努力奋斗。

  律师事务所的年终工作总结3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 ,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