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平安办和综治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要求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达到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治安灾害和生产事故、无违法犯罪,年度自评得107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局党组对建设“平安江山”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分重视,将此项工作列为重要工作议程。一是端正认识,明确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平安、综治、维稳工作精神,把建设“平安江山”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局机关岗位工作考核责任制,全局干部职工和各项工作全面达到“五无”标准。二是健全机制,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把关。三是制定工作计划。年内局党组5次召开会议研究平安、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上级领导要求。
二、发挥职能,努力共创。年初,我局领导班子做出强调,要求认真梳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治安安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重要和要害部位安全制度》等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考核:一是按照年度治安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每季由个科、室自考一次,年终由局考核小组进行专项考核。二是将建设“平安江山”和综治、维稳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制考核,并与干部职工的年终奖金、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有关业绩评定、工作任用挂钩。三是加强了对驾驶员等特殊工作岗位单项考核。
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按照市综治委部署,围绕各级“两会”、十八大等重点安保维稳目标,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执行《浙江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试行)》,向被审计对象、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结对村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部门和系统内不稳定隐患。全年,本局没有发生一起与审计事宜或审计干部职工有关的上访事件。
四、加强管理,严密防范。严格执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防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扎实抓好本单位内部防火、防灾等各项工作,消防机构健全,规划编制完善。建立平安建设与综治维稳工作台账制度,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管理。全年,单位内部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五、加强宣教,提高应对。多年来,我局在认真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方面成效明显,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法纪思想得到明显提高,没有出现职务犯罪案件,也没有干部职工因违纪被查处,未发生泄密、失密事件和参加邪教组织或境外敌对组织人员。同时,我局加强与市纪委、检察部门配合,积极协助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XXXX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年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我们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国家安全小组机构建全。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部门的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内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及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三是年初市工信委与我局,市局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科室各企业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是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联络员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制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