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的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

  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五)圆满完成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十)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二、存在问题

  环境监察的大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