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计划范本(2)

时间:2021-08-31

  篇二:

  为规范食品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更好地体现科学监管的理念,根据温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细化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地段,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推进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对接、不留死角”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力争实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底数清晰、反应迅速”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二、网格的设立及其职责

  以镇为单位,以市场监管所为支点,建立监管网格。遵循属地监管、各司其职、强化效能、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镇、分片区和村(居)三级网格,试行分层负责工作机制。

  镇设大网格,大网格负责人为食安办主任,其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执行、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建立台账档案等;负责对下级监管网格的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参与协调查处辖区内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大网格划分为两个中网格,中网格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其职责为:受市场监管所委托开展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组织协调下一级网格员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巡查、调查摸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收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并按规定报告市场监管所;及时掌握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变动情况,建立和完善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负责做好下一级网格的考核工作。

  各村居为小网格,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接受镇食品安全工作站日常管理和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基本要求:及时准确记录日常监管巡查情况,日常监管巡查的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监管痕迹留存生产经营单位,一份在镇食安办存档。注重寓监管于服务,巡查中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干扰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防止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检查频率:①新开业初期检查。初期检查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收集相关信息并完善企业基础档案,对于初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按规定进行回查。②周期性检查。一般企业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信用等级差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经营主体每月检查1次。③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指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上级布置要求进行,并建立专项检查记录。④问题回查。对存在问题被责令整改的经营主体,必须在责令改正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查和行政指导,并按照相关规定时限进行回访。

  3、巡查内容:①查主体资格。看经营者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非法出租转让;许可范围、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患有按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监管公示牌是否按规定悬挂。②查食品质量。是否有生产经营“五无”食品行为;是否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运输食品。③查索证索票。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法定义务责任,是否索证索票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妥善保管。④查宣传广告。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是否有装潢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⑤查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市场开办者是否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