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2.加强对定点医院病人规范诊治和乡镇卫计中心、医院、村卫生室病人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促进基层防治人员尽心尽责督导病人服药、复查,提高病人的依从性和系统管理率。

  (三)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1. 完成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继续通过多种措施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水平,20xx年全县发现并规范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580例,其中痰涂阳病人占登记病人总数≥25%。

  2.做好肺结核疑似患者的推荐工作,村卫生室向乡镇医院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占人口数的3‰。

  3.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认真执行痰涂片镜检和结核菌培养。每季度进行1次痰涂片盲法复检,每年6次接受省、市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定性偏差痰涂片。

  4.全面推广医生和家庭督导员协同管理的模式,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有效提高病人服药、复诊和检查的依从性,药物不良反应观察的及时性和随访管理质量。

  5.全面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对固定剂量复合剂药物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可更换免费的散装抗结核药品治疗。

  6.及时将病人(含耐多药病人)诊治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及时、完整、符合率100%。治疗结束患者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归档保存。县疾控中心认真做好信息质量的监控,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

  7.免费抗结核药品库房符合标准,库存药品无破损和过期,药品出入库登记齐全,药品库存量与帐目相符。

  (四)耐多药结核病防控

  1.继续做好疑似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筛查工作,所有涂阳患者痰培养检查率100%,培养污染率<5%、涂阳培阴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