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镇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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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以全面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依法治安和夯实基层基础为主线,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和落实各条线、各部门监管责任、各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责任严落实,安全隐患严治理,安全责任严追究,安全目标严考核,安全监管严覆盖,安全服务全方位”的工作要求,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事故控制目标

  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目标之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避免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其中:

  1.工矿商贸(含建筑)类事故

  (1)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为零;

  (2)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4)工业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5)建设施工工程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6)事故死亡人数全口径考核指标不超过县控指标。

  2.火灾爆炸事故

  (1)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机关、事业单位火灾爆炸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事故为零;

  (4)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爆炸事故为零;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爆炸事故为零;

  (6)各单体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万元,火灾死亡人数为零。

  3.交通事故

  (1)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路外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为零。

  (2)国道、省道交通事故全年死亡人数考核口径不超过县控指标。

  (3)水上交通和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4)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同等责任以上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5)县、镇、村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全口径考核指标不超过9人。

  4.其它事故

  (1)养殖作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农机作业死亡事故为零;

  (3)特种设备较大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