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街道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决定从1月上旬到3月底,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坪塘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文志龙任政委,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吉文斌为组长,办事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办(所)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由李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大检查范围和重点

  大检查范围是街道各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渣土堆场、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加工、教育、农林水利、特种设备、电力、油气管线、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根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要求,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一次,街道党政班子副职带队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企业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受大风雾霾和雨雪冰冻等季节性天气影响,是各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期,针对这一时期集中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时间: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村(社区)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村(社区)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

  2.村(社区)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5.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体系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情况;

  6.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8.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加工、教育、农林水利、特种设备、电力、油气管线、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监管情况;

  9.责任追究及其落实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落实情况。

  1.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许可等证照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记录、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4.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支用以及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责任险执行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体系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整治、监控情况。

  (三)“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各办(所)对分管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相关村(社区)配合,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以及瓦斯、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和井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的问题;

  2.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

  3.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签单发航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10、按照区安委办的要求,根据街道整体方案,配合做好砖厂烟囱隐患整治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严格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监督考核。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重点时段、重点工作的要求,及时开展检查。加强对各村(社区)和各办(所)开展工作情况的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办(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在1月25日前完成,街道党政班子副职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在每月10日前完成,在25日前完成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统一在3月31日前将一季度检查整改情况小结交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检查进展情况小结要分层次进行,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掌握我街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隐患规律、特征,对重大安全隐患做到一事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