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冬防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沟通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实行24小时在线调度、指挥和监督,每周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综合考核组,对县区、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24小时调度指挥,对各自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及时处置,督促乡街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限时办结市指挥部办公室督查通报的问题及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每月对乡街考核排名。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调度指挥。采取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督办会等形式,及时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反馈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公布四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按照综合指数每周、每月对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公布,对四区排名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对连续三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约谈,对连续四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问责。每两周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高压严惩态势。

  三是问题转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指挥部办公室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县区、部门进行转办。

  同时,利用无人机航拍和智能在线监控系统随时发现管控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县区、部门及时进行处置。四是预警应急。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五是协同联动。区(县)部门联动联防,要成立由环保、工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技术监督等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执法组,随机联合查处大气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市区(县)建立调度平台,对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和大气污染行为早发现、早调度、早查处、早反馈,第一时间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三)严格奖惩措施。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按照污染物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四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幅度,远郊三县一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各县区年均降尘量算术平均值。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转办事项未在限期内办结或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通报的责任人,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同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在一线的人员,尤其是网格监管、环卫保洁等基层工作人员要给予适当补助。

  (四)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设冬防工作专栏或专刊、专题,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并开展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方便群众投诉。设置曝光台,对包括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在内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每两周曝光一次,方便群众监督。二是市环保局负责,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近郊四区降尘情况,并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承诺及守法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公示。三是充分发挥“12345”民情通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专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对重大举报案件实行公示制。四是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营造社会化治污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