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多种形式开展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局内外网、微信、微博等渠道,结合农业普查、统计定报、年报、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努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完成时限:全年度)

  五、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采取形式多样,动员各方力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宪法》、《统计法》为载体,充分利用中心书城广场U站的地理优势,与其合作,开展《统计法》、《深圳特区统计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统计普法宣传小册子,发放普法宣传纪念品等;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海报,在全市街道社区张贴;向全市重点企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特区统计条例》等资料,使企业统计人员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更好地支持配合统计工作。

  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一览表

  单位:深圳市统计局

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

工作进度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协办部门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部门

负责人

多种形式,不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秉承“公正”,践行“法治”。通过不断学习、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胡卫东

总统计师

法规与监督检查处

冯春

市局各处(专业办

)、室、中心

一、制定全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

在全面总结统计“六五”普法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统计局“七五”普法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我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已完成)

二、制定深圳市统计局2017年普法宣传计划以及干部学法培训计划

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制定深圳市统计局2017年普法宣传计划以及干部学法培训计划。召开统计法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深圳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三、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培训或专题研讨会

举办统计业务和统计法治知识讲座培训班1-2期;组织召开《统计条例》专题研讨会或座谈会;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到社区到基层、道德讲堂、大课堂等形式,把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开展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局内外网、微信、微博等渠道,结合农业普查、统计定报、年报、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努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

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采取形式多样,动员各方力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

  联系人: 刘桂勋 办公电话: 88120722 手机: 13823286968